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局属各单位、科室、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等文件精神,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定于2018年3月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五批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1.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3.具有世代相承、活态存在的特性;
4.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报,经当地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报送材料。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1.各镇(区)文体站出具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告,简要说明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数量、理由和意义等,并附《推荐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附件1);
2.当地镇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3.《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反映项目内容、历史、特征、价值、存续状况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反映项目重要价值和特征的代表性图片、照片,相关申报主体的资质、申报资料授权等证明和承诺书等,要求按格式规范如实填写(附件2);
其它辅助材料,也可视情提交。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有关单位要把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标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节约资源,增强成效。
2.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要广泛听取相关保护主体、传承主体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保护计划。要认真审核项目保护单位的资质,科学落实项目保护单位。
3.要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各镇(区)推荐申报项目报告、人民政府同意函各1份,装订成1册。项目申报书每项一式5份,分别装订成册。辅助材料报送形式不限。各镇(区)申报材料电子版1套,内含推荐申报项目清单、各项目申报书(文字部分)、各项目代表性图片等。
4.要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社文艺术科,超过报送时间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表格可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受理单位: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社文艺术科
地 址:溧阳市育才路55号
邮 编:213300
联系人:宋 婧
电 话:0519--87922882
电子邮箱:50130067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2.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