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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分局):
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后劲,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际,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继续开展溧阳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本次培训任务1200人,培训经费72万元,其中70.8万元根据培训任务下拨各镇、街道(具体见附件1),1.2万元由市农林局用于相关资料装订费、检查督查(含交通费)、考核验收等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培训实施方案
今年,根据各镇、街道农业劳动力实际情况,分配下达培训任务和培训经费,并同时下发培训实施方案。各镇、街道需按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任务和经费,编制具体培训实施方案,一式二份,分别报市农林局和市财政局。
二、做好培训实施管理
各镇、街道要根据培训实施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具体培训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培训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培训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三、严格培训经费管理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培训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途,规范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培训经费的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培训资金。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培训绩效管理
培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培训项目验收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将绩效管理意识贯穿于培训管理全过程,编制具体培训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制定绩效目标值,培训实施要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并适时检查培训绩效完成情况。
附件:
1、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经费分解表
2、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3、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工作要求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及经费分解表
序号
单 位
培训农民
(人)
培训经费
(万元)
1
溧城镇
60
3.54
2
昆仑街道
80
4.72
3
天目湖镇
110
6.49
4
埭头镇
5
上黄镇
6
戴埠镇
100
5.9
7
别桥镇
8
竹箦镇
9
上兴镇
190
11.21
10
南渡镇
120
7.08
11
社渚镇
210
12.39
12
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资料装订、检查督查(含交通费)、考核验收等
1.2
13
全 市
1200
72
附件2
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大力培育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现代农业经营者,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现制定本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实施目标
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200人,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主体
针对全市11个镇、街道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培训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三、实施内容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和社会服务型(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农技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农资营销员等)三大类,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培训内容:围绕相关专业产业发展科学制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相关专业最新技术和农业重大技术、农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相关技能培训等。另外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要求,分别增加相应的教学内容。
3、培训形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期间可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请农业产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进行现身说法,并根据学员需求开展跟踪指导服务。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实习后,培训单位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实施进度
各镇、街道要按时序进度开展培训,6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培训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报送所有培训台账资料。
五、实施方式
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培训,各镇、街道根据目标任务和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培训专业、制定详细方案和培训计划,培训和考试考核都放在各镇、街道进行,由各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市农林局统一扎口管理、统一上报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统一向省农委申请办理证书。
六、经费标准、用途和拨付方式
1、经费标准: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开展培训,下拨各镇、街道590元/人。
2、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学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场租费和教材资料费,学员的照片费、考试考核费、横幅等宣传费,学员生产实践、现场教学费,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费,台账资料装订、检查督查(含交通费)、考核验收、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3、拨付方式:培训经费实行以奖代补制,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向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市农林局申请验收,市农林局和财政局通过验收后,将培训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培训单位应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在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各镇、街道也要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2、加强宣传:为完成目标任务,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三大类职业农民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3、明确职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根据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认真分析有利条件和存在困难,按照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培训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强大合力。
4、强化考核: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市农业现代化办公室按照各镇、街道目标任务督查进度情况,并通报相关情况。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考核。
5、加大投入:各镇、街道财政也应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的投入,按照全市1200人通过培训、考试、获证的要求,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6、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确保1200人通过培训、考试、获证,农民满意度80%以上。市农林局将配合绩效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培训项目规范。二是实行网上监管制度,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加强持证职业农民网上监管系统管理;三是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市农林局通过随机抽查、年中督查、年终检查,确保培训顺利实施。
附件3
2018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工作要求
一、确定培训专业、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计划
各镇、街道根据培训任务,自主确定培训专业,根据市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上报市农林局和财政局。
二、实施培训
按照市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各镇、街道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通知及课程安排必须于办班前7天挂在省农民培训网上,培训班结束后15天内将培训班及学员信息上报到省持证农民培训监管网上,省农广校安排专人在培训后15日内对培训学员进行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核实培训开展情况和真实程度,做到全过程实时监管。
培训:按照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办证要求开展培训,集中授课3天、同时组织学员参加实践实习、现场教学。
教师:各镇、街道根据培训内容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确定聘请讲课教师。
地点:由各镇、街道按照培训专业,确定培训地点(集中在镇、村、基地开展培训)。
考试:由各镇、街道组织学员统一参加考试,市农林局选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发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各镇、街道收集好学员的基本信息材料、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好汇总表及学员成绩,报市农林局,由市农林局统一办理。
三、台账资料
按照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办证的要求,建立培训、考试、发证等一套台账资料。具体包括:
1、镇、街道培训实施方案;
2、具体培训计划;
3、学员登记表(含学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通知(需要具体培训教学课程安排即课程表);
5、培训签到表;
6、考试试卷及成绩;
7、培训和考试考核的现场照片,以及培训班影像资料(摄像);
8、培训资料、讲义(文字教材、影像资料);
9、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10、每期培训班培训小结及全年培训总结;
11、发放证书的汇总表;
12、根据省农委的要求,需要学员填写的一系列表格等。负责将学员信息录入省持证农民培训监管系统。
台账资料的整理,按照培训专业,每个培训班建立一册。
四、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
各镇、街道完成培训任务后,要积极开展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工作。
材料报送联系人:
农民教育培训QQ工作群号: 426984454
吕蕾:电话15206145105,QQ号353350960
庄一龙:电话87208757、18961271890,邮箱jsly2009@126.com。
抄 送: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