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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已基本完成了市绿化办《关于下达二0一八年国土绿化任务的通知》中的各项绿化造林任务。为了切实加强绿化造林成果,及时掌握造林绿化动态,确保我市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现依据《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追求制度的规定》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一般造林:包括林、茶、果
2、四旁树
3、农田林网
二、验收方法
由市农林局、财政局组织验收。
1、一般造林。本次核查以各单位上报的造林设计书和设计图纸为基础,采用GPS定位和小班勾绘测量面积,逐块核实,采用机械抽行的办法,检查成活率,抽行比例不低于50%,以此确定造林面积合格率。其次检查管理情况:包括抚育率、管护率、保存率及抚育措施,数量、质量、幼树生长情况。第三、根据各镇上报的造林设计书,逐块核实面积。
2、四旁树。依据上报的四旁树数量,各镇抽查二个村,每村抽查一个村民小组。
3、农田林网。按照有关镇上报的农田林网进行核查。
4、对造林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时间
市检查组验收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4日。
四、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地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工作,并对需补植地块、造林失败地块及早作出规划,在今冬明春进行补植和重新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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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1日
溧阳市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