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托机构,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卫生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将《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常卫监控〔2018〕
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 作的指导意见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4日
常州市卫计委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意见常卫监控[2018]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