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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落实《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县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苏卫办应急〔2015〕4号)文件精神,确保完成《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创建“江苏省卫生应急规范县(市)”的工作任务。
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近2年卫生应急台账资料整理情况;
2.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制度管理完善情况;
3.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
4.培训演练、社会动员开展情况;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及创新创优项目工作的开展;
6.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卫生应急相关知识调查问卷的掌握情况。
二、督查方式
座谈交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现场查看台账资料;卫生应急知识询问、问卷调查等。
三、督查安排
1.日程安排:见附件。
2.人员安排:由市卫计局应急办、医政科、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江苏省卫生应急规范县(市)”的创建工作,认真对照《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职责任务及7月16日“创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市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督查日程表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督查日程表
督查时间
被督查单位
上 午
下 午
9月17日
天目湖、平桥
戴埠、开发区
9月18日
人民医院、燕山分院
疾控中心、监督所
9月19日
上兴、上沛
竹箦、别桥
9月20日
社渚、周城
南渡、马垫
9月21日
上黄、埭头
清安、溧城
9月25日
中医医院、医疗急救站
新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