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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溧阳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镇(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2018年溧阳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和《2018全省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精神,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控新发职业病和防范群体性事件,推动我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稳步发展。
一、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1.强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按照总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接害人数多、职业病新发多发和有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坚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年执法处罚数量须高于2017年的水平。
2.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能力。以执法为手段,结合普法宣传,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动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告知、个体防护等基础工作,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能力。2018年,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等基础工作数据位居常州市前列。
二、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3.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专项治理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水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科学规范的治理,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力争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规范一家,促使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在职业病易发多发群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突出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预防和控制,有效防控新发职业病,巩固治理效果。
4.深入开展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总局粉尘危害治理3年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治理改造,严格执法处罚,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依法提请关闭,确保粉尘危害逐步得到有效控制。
5.继续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根据《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安〔2016〕103号)的要求,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企业开展尘毒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尘毒示范创建引领,促进同行业、同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能力的提升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2018年,原则上各镇(区)至少推荐一家本地区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
三、严格规范“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6.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和督查。梳理2016年下半年以来由企业进行自评审的建设项目,按照总局、省局通知要求和整改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三同时”不到位的企业积极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存在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处罚,确保成效。
7.规范“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对新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突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要求,指导企业做好“三同时”工作。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监督核查,以“双随机”抽查方法,加强对建设项目自评审监管,提高建设单位自评审质量。通过源头治理,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等综合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四、部署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
8.积极部署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是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要专门部署,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机构、时间节点,细化方案措施,动员全系统力量,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普查任务。
9.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的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摸清工业企业底数和职业危害现状,推动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督促企业依据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及时做好变更申报,提高申报的质量。2018年,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申报数量力争新增200家以上。
10.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将工业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开展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基础数据录入常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信息管理模块,对普查基础数据分类梳理,为强化源头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和精细化监管奠定基础。
五、不断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并重,广泛宣传职业病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12.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总局,省局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监督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