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溧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溧安〔2018〕14号)要求,着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积极筹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全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社会“全员”的安全意识,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举办单位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
6月16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五、活动地点
上河城东广场。
六、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市民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七、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住建委、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农林局、气象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安顺燃气、液化气站、沙河电站。
八、职责分工
(1)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场地、桌椅、用电保障;
(2)市气象局负责两只氢气球、一只拱形门的摆放及标语(拱形门标题: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氢气球标语: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3)市城管局负责咨询日活动的报备;
(4)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单位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6块。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应急科普知识、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安全书法等。同时,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作展板,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九、活动要求
(一)请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相关单位于6月13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市安委办;
(二)请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50前到位;
(三)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至少1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四)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准备相关的宣传挂图及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市安委办联系人:陈安琪;电话:0519-87037603;
邮箱:liyangajj@163.com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