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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日两起重大事故的通报》(常安办传发〔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日两起重大事故的通报》(常安办传发〔2018〕1号)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常安办传发%5b18%5d1号-201802131548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