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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8-0002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8〕9号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8-04-04 发布日期:2018-04-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安〔2018〕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月份,我市安全生产呈事故多发态势,连续发生外包单位检维修作业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严重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事故教训,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培训,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期事故的反复发生,充分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把隐患当成事故看待,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一厂有隐患、万厂受教育”。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动向,认真检查当前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有效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二、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三个必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春夏交替等季节性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拉条挂账,逐项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由领导带队扎实开展现场督导,面对面加强工作指导,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重点行业监督管理

(1)加强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外包作业管理,督促发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严禁“以包代管”。督促承包单位落实直接安全生产责任,严查承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有关资质,严禁层层转包和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督促双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督促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与指导,加强外包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严禁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无证上岗和超范围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检维修事故教训,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制度加强对检维修、特殊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将检维修、特殊作业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增加检查频次。要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检维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检维修、特殊作业环节的违规行为。

(3)加强清明期间的防火安全管理。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联宗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管理;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盯紧烟花爆竹领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4)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针对现阶段我市春季雨水较多等特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要加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以及重点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滑坡、防落石等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深基坑、管沟(槽)、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脚手架等进行检查,严控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和应急值守。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向企业传达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力量,确保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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