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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预警工作,有效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常安监%5b18%5d96号-20180622150029.pdf
常安监96附件-201806221453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