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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溧安办〔2018〕1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苏安电办【2018】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