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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雷电、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市安委会决定于2018年8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引导和督促全市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时间安排:2018年8月至9月底。
(二)检查范围:主要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等高温季节事故易发和高风险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四)工作分工
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1、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等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2、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建筑施工、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3、石油化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4、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旅游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其他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溧阳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抓好本行业领域内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各镇(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相关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1-9月30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在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组织协调。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检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检查活动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到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大检查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9月25前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永华,电话:87037686。
邮箱:3096542043@qq.com
附件: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样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附件:
全市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样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
情况
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
安全风险管控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
应急
管理
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备注:各相关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