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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常安监〔2018〕113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单位受限空间管理工作再次进行辨识管控,认真填写《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常安监〔2018〕113号文件附表(1)
《企业受限空间排查情况汇总表》,并于8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备查。
联系人:宋 超
电子邮箱:452575867@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常安监〔2018〕113号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常安监%5b18%5d113号-201808090941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