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层转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常安监〔2018〕138号)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请结合本镇区实际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镇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在单位网站公示、相关企业要指定专人于每天10时前在“智能化二道门”显示屏公示承诺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二、各镇区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将危险化学品企业承诺公告内容纳入安全检查内容,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0日
常安监%5b18%5d138号-201810291645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