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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8〕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其他地区事故教训,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和“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溧安办〔2018〕36号)要求,针对我市实际和四季度气候特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1811091650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