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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加层、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有关单位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研判和防控,深刻汲取南京11.14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房屋夹层改造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确实将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夹层改造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中,提升日常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常安办%5b18%5d49号-201812071645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