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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统计站、江苏中关村经发局统计科,局(队)各科室:
现将《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统计局
2018年5月9日
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统计改革发展的时代需求,不断完善“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工作机制,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夯实法治基础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为全市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意识
1.贯彻执行法律制度。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统计法治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有关统计执法监督、统计违法举报、统计案件处理等法律规章、文件精神。
2.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用好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文件审核、文件发布、文件报备和文件清理,保障制发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各类与统计相关的文件。
3.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在日常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落实完善公示专栏,建立相关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四经普”等重点工作做好新增、变动调查对象的及时告知确认工作,加强重点企业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报送工作。
4.加强行风建设。统计法治工作要与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
二、推进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氛围
5.深入开展学法知法活动。建立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加强与组织、党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紧密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通过发放统计任务告知书、统计信用公示、数据质量核查、业务培训、重点企业走访等形式,多措并举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强化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江苏省统计在线学习平台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6.开展主题宣教活动。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拓展普法平台,开展上下联动、丰富多彩的全社会统计普法,大力弘扬统计法治文化。
三、推进执法检查,强化数据质量
7.加强行政指导和数据质量核查。局各业务科室、各镇(区)统计站应不断加强行政指导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及时发现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苗头,通过业务指导、普法教育及时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改正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避免责任风险,对拒不改正、不配合的调查对象要坚决立案查处。
8.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根据上级要求,全年完成对部分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监督检查,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9.强化镇(区)统计督查。按照统计督查计划,一是结合统计规范化建设、源头数据质量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对镇(区)的统计督查。二是配合做好常州市局法规处和基层处对我市镇(区)重点督查和规范化回头看工作。
四、推进法治保障,强化实际效果
10.加强制度学习。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出台的新制度、新办法,努力提高统计法治的宣传能力、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
11.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参与上级开展的统计执法技能培训、案卷程序制作等培训,结合统计双基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以高素质的统计队伍确保高质量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