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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第一至第九临时党支部、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按照署党组部署安排,为促进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审计良好职业形象,推动专项整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现作出如下要求:
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举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要督促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劳动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坚守岗位,不无故外出,不迟到早退,按时就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遵守会场纪律等;认真遵守《审计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定》要求,上班或审计期间着装大方得体,与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的身份相适应,不穿无袖衫、无领衫、低领衫、圆领衫、牛仔服、运动装、休闲装,不穿追风追潮、个性张扬的奇装异服等;审计或外出公务活动时,要遵守对方单位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做到守纪守规、文明有礼。开展审计期间要注意不得口大气粗,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要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在做好自身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的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还要加强对聘用、借调和交流等人员的管理,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密纪律、安全纪律和文明礼仪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通知要求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经验做法一并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有关材料中报送。
审计署办公厅
2018年6月11日
抄送: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