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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审发〔2018〕2号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窗口: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巡查管理办法》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9日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巡查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设,确保窗口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维护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巡查人员
政务办领导及督查科工作人员。
二、巡查范围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各窗口单位办公室。
三、巡查职责
(一)维护大厅良好秩序,检查办公用品及资料是否摆放整齐、公共区域设施是否有擅自搬动使用情况。
(二)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是否存在脱岗、串岗、聚集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吃早餐、在公共场所抽烟等现象。
(三)纠正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聊天、购物、娱乐、游戏、看视频、看股市及玩手机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了解掌握大厅工作情况,检查各窗口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卫生、安全防范(私接网线、电源,私用取暖器)等情况。
(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
(六)处理大厅内其他突发事情。
四、巡查方法
(一)督查科负责每天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登记表,及时做好记录。政务办领导每周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
(二)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4次(包括查看监控),重点专项抽查随机不定期进行。
(三)督查科每周进行汇总统计,每月通报一次巡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巡查随时通报。
五、巡查结果运用
(一)巡查结果将作为《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考核办法(试行)》和《溧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醒约谈制度(试行)》实施的重要依据。
(二)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