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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审办发〔2018〕1号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窗口提醒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窗口: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窗口提醒约谈制度(试行)》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9日
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醒约谈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改进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加强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窗口自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根据《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醒约谈的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视情形进行提醒约谈。
二、提醒约谈的性质
对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窗口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未构成违纪,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当事人及其窗口主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的一种监督措施。
三、提醒约谈的对象
对被巡查发现违反窗口管理规定、被暗访组或媒体曝光、被有效投诉等问题,对当事人及其窗口主任(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四、提醒约谈的形式
分为口头提醒和书面约谈两种形式。
五、提醒约谈的方式
(一)口头提醒。随机检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现场提醒窗口主任(负责人)。
(二)书面约谈。当年口头提醒每满3次,按照制度进行书面约谈1次。
(三)退回处理。当年同一人接受书面约谈达2次的,要求原单位调整该人员,当年窗口主任接受书面约谈达3次的,免去其窗口主任职务并要求原单位调整。
(四)其他情况。被有效投诉,经核实属窗口人员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口头提醒;情节严重的,直接进行书面约谈。若被溧阳市级以上通报的,或被上级领导、纪检部门检查发现或媒体曝光的,直接进行书面约谈。
六、提醒约谈的实施
1. 口头提醒由督查科在巡查过程中直接实施,并做好记录。书面约谈由政务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履行约谈手续。督查科作好约谈记录,经被约谈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对个别窗口存在的问题对窗口主任进行单独约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约谈。视问题严重程度不同可邀请市纪委派驻组领导进行约谈。
2. 被约谈人接受提醒约谈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
七、书面约谈的程序
对窗口主任(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实施书面约谈,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书面约谈由督查科提出,填写《约谈审批表》(附件1),并附约谈提纲,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2. 督查科将《约谈通知书》(附件2)送达被约谈窗口主任(负责人),告知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
3. 约谈人按照要求对被约谈人进行谈话。
4. 被约谈人应当就约谈的问题,于约谈后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督查科。
八、提醒约谈的运用
1. 各窗口提醒约谈情况将与考核办法相挂钩,作为窗口日常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书面约谈的情况将通报窗口所属单位。
3. 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约谈审批表
2:约谈通知书
附件1
约谈审批表
被约谈人
单位、
职务
性 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民族
线索来源
约谈
事项
承办
科室
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
领导
主要
附:《约谈提纲》
附件2
约谈通知书
同志:
根据相关规定,经批准,定于××××年××月××日××时在××××(地方)由×××(主约谈人)对你进行约谈,请你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并另行约定约谈时间。
特此通知。
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