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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委发〔2018〕1号
市行政审批局党委关于印发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窗口:
现将《溧阳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溧阳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溧委发〔2017〕72号)的通知精神,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文明城市建设理念,巩固和深化我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决定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行动。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巩固和持续深化我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围绕城市环境再提升、公共秩序再提升和市民素质再提升三大目标,突出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着力攻难点、创亮点,切实实现文明城市由创建向建设的重心转移,由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的全面落实,将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品牌打造成溧阳作为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内涵。
二、主要任务
1.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整顿庸懒散拖现象。严格执行晨会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提前到岗,统一着装,杜绝缺岗、空岗现象;加强自我约束和窗口自主管理,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杜绝不文明现象。实行全域禁烟,全员参与,发现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保洁和保安工作人员要做到勤打扫、多巡查,杜绝烟头出现。三是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办公区域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四是加强服务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机制建设,耐心回答办事群众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杜绝在岗玩手机现象,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我局将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严加处理。(牵头部门:督查监管科)
2.落实路长单位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在城区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溧委办〔2017〕19号)精神要求,坚持常态化开展路长工作,以维护环境卫生、规范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和入户宣传四项工作为重点,安排责任心强的志愿者每周进行3次以上巡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牵头部门:督查监管科)
3.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安排志愿者到责任路口执勤,配合交警对人行道上乱停车、逆向行车、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向过往群众宣传文明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文明行车等内容,倡导广大市民告别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风气,并对老弱残者或问路的行人提供热情帮助,为他们解忧排难。(牵头部门:综合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局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分析、交流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加强与公安、城管及部门进驻窗口的联系,建立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步调一致、配合有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溧阳市行政审批局党委 2018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