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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2017年度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标,提高认识,继续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中共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2017年度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全年考核总体情况
针对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按照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突出重点,创先争优等原则,经过科室、分局上下多次征集意见,2017年3月,我局下发了《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两次考核,基本实现了分局内部管理、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创先争优氛围日益浓厚的预期目标。下一步,各科室要更加重视考核工作,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完善考核内容,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建立机制、完善制度来进一步优化考核;各分局要强化工作考核导向作用,使考核细则真正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业务能力、有效管控风险等方面发挥指挥棒作用。
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各分局内部管理基础工作情况较好,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例会制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月计划、小结等相关材料上报及时。能按时办结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信箱来信,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规范。在值班值守、车辆管理方面规范意识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登记档案能及时归档,未发现违规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情况。分局局务会台账齐全。
各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积极撰写并上报党政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工作的动态、做法和成效,均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全年各分局共上报信息443篇,溧城分局、南渡、社渚分局能主动联系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工作,上黄分局有2篇政务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室录用。信息宣传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单位有溧城、上黄、竹箦、上兴等分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工作例会制度仍然落实不到位,分局局务会记录仍不能全面反映分局工作部署。分局局务会记录是重要工作资料,按规定应当在年终进行归档管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分局例会记录,分局班子重要工作碰头会记录,分局各类工作部署记录等。机构改革后,我局监管职责更广,履职风险也随之增加,分局要对重要工作的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这是减少履职风险的重要手段。请各分局务必高度重视。
信息宣传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做到工作与宣传同步推进;二是信息报送存在报送不及时、集中报送或工作应付等现象;三是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较多,综合类、调研类、问题建议类信息报送较少。
财务装备科
2017年,我们财务条线通过查看全年财务工作台账和现场盘点固定资产,对分局进行了考核,各分局的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相关问题:有的分局报销发票,手续不齐全,无相关的明细附件;有的固定资产年度台账未及时更新;普遍存在资产台账漏记少记的情况。
资产管理做的较好的分局为埭头分局和上黄分局,经盘点检查,其台账资料与实物能一一对应,资产标签全部张贴到位,不能使用的报废资产能及时上交局资产管理部门。其他分局扣分的原因是均存在台账漏记少记的情况或报废资产未及时上交情况。
财务管理大多数分局做的较好,个别分局因为支出规范性不够或经费超支出现了扣分情况。
组织人事科
根据局2017年度考核细则和本次考核方案,组织人事科主要涉及分局内部管理中支部党建、考勤管理、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宣传、电子工作日志管理等,通过查看上报材料和相关台账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考核情况分析:在支部党建方面,各分局能将制度落实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常开展,其中戴埠、上黄、埭头、竹箦、南渡分局的“三会一课”记录全面,按要求收缴党费,围绕今年党建主题开展相关学习。在考勤管理方面,各分局能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按时上报请销假审批表。在教育培训方面,均能按规定积极参加市局、我局和各条线组织的各类培训。在信息宣传方面,只有极少数分局未完成发布帖子的任务,部分分局完成的较好,其中溧城发布帖子6篇、上黄、戴埠、社渚分局分别发布帖子4篇。大多数分局能按时上报组工信息,但没有文章被录用。在电子工作日志管理方面,各分局能如实记录工作情况,日志记载率高。
存在问题及建议:仍有部分分局以业务学习替代支委会会议内容,将所务会替代“三会一课”。少部分分局没有真正落实“三会一课”,记录内容只有文件或书本资料,缺少学习讨论内容,缺少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资料。大部分分局不注重留存“三会一课”相关图片资料,没有注重组工信息的质量,上报文章录用率过低。
建议各分局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延伸至基层,各分局要严格对照组织部要求,强化支部党建工作。同时对照组工信息工作要求,如期完成任务。
加扣分情况:由于相关业务条线今年未开展取证考试,所以获得资质和取证情况不纳入加扣分。电子工作日志无扣分情况。组工信息录用率从高到低排名为溧城第一名,上黄、戴埠、社渚第二名,埭头、别桥、竹箦第三名。
政策法规科
2017年,根据全局综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细则及考核方案,政策法规科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考核记录、汇总案卷核审、行政争议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顾问律师案卷评查情况、全年案件质量监测情况,形成了年度考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日常上报材料未发现扣分情况;
二是围绕年度复议诉讼焦点、纪检监察、职业打假关注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检查,扣分点聚集于风险点。
通过考核,我们提出三点通报意见,期望以考核促改进。推进全局法制工作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一、需注重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由于分局人少事多等原因,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分局法制员配备不重视、法制监督流于形式的情况。当前依法行政、业务规范要求很高,内部执法监督和及时纠错是分局有效避免履职风险的重要环节,建议分局持续配好配强法制员,保持法制员岗位的相对稳定,加强法制员与局法规科的沟通协调,如遇更换应主动报备,逐步发挥法制员队伍一级核审、法制监督的作用。
二、需注重以程序正义保障监管履职。一是从今年的行政争议、职业打假应对、案件超期比率来看,程序时限的规定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案件办理延期2次情况占比较大,二次延期事前不申请、事后补程序、超期不需要充分理由的思维模式急需彻底改变。二是强制措施超期情况严重。不能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不能在合法期限内完成案件调查,行政执法出现程序“违法”,发生行政争议,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得到支持、部分行政行为被判处违法的不利局面,现实正义难以通过合法手段伸张实现,引发问责风险。
三、需注重用法律事实反映客观真相。需提升证据意识。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没有运用法律手段将客观事实固定,客观事实将不能有效转化为法律事实。如:提交的视听资料证据只有举报人提供的光盘,没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行政执法摄影记录等证据材料未经相对人、行政执法人员确认,行政执法摄影记录、书证、物证等的说明不规范,把调查询问笔录作为唯一的采信证据。证据材料收集不全面,案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过于简单、针对性与逻辑性不强,甚至有前后矛盾的地方,不能全面反映案件的真实面貌。造成后续补正、争议处理中的被动。
行政服务科
在市局的组织下,行政服务科对11个分局下半年度的个体登记注册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方式由行政服务科随机抽查各分局10份个体登记注册档案书式材料现场进行评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各分局个体登记质量有提高,都能严格依据登记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及地方政府、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登记。
(二)各分局格式文书直接由登记人员电脑打印,保证了登记档案的统一、整洁和美观。
(三)各分局都能使用规范的制式文书,内容填写基本规范、完整、正确,场所登记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申请登记事项与核准登记事项基本无差错,经营范围用语基本正确。
(四)登记质量较好的分局有溧城分局、别桥分局、竹箦分局、社渚分局,登记材料齐全、规范,数据录入正确率高。
二、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前置改后置《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信用承诺书》未列入档案目录,未向市场主体发放《“先照后证”跟踪服务表》。
二是档案归档顺序不符合《要求溧阳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登
记实用手册》中规定的要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材料收件通知书》也应归档。
三是所属行业与名称、经营范围首项不相符。
四是无偿使用证明缺房屋共有人签名,房屋产权性质不明确的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用承诺书》。
五是受理日期与核准日期不为同一天。
六是电脑录入信息错误。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电话号码数据混淆录入。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技能、工作细节和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登记注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责任心有待提高。随着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登记业务规范不断发生变化,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熟知业务规范和工作要求,造成登记过程中出现差错。有登记窗口人员对登记基本业务不熟悉。
二是“一审一核”的登记工作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分局存在审查、受理和核准均由一人操作,整个工作流程中核准把关环节执行的不到位,对受理和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纠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了减少和规避登记注册工作风险,提高登记注册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登记注册的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提升,结合当前登记注册工作要求及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举措。
严格执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于属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要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对于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于不属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注册。对于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做好“先照后证”登记。
(二)扎实做好“双告知”工作。
各登记窗口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一是要认真做好告知审批部门工作,在市场主体登记时经营范围是否含审批事项做到勾选准确。确保“双告知”工作范围清晰、依据明确。二是要认真做好告知申请人工作,按照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妥善收取、保存、管理申请人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作为登记提交材料列入登记档案目录,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先照后证”跟踪服务表》,引导申请人向相关审批部门申领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三)积极落实政府产业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两减六治三提升”(“263”专项行动)工作,规范化工行业结构整治,切实减少落后化工产能,辅导化工企业做好相关变更登记。严格执行市政府溧政发[2017]51号文件,严格化工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有关化工项目入园进区政策规定,执行化工建设项目发改、经信、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合会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企业登记前置的规定,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以及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项目的,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政府列入关闭的化工企业,各分局窗口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辅导企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四)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各窗口要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一是要加强对申请企业的形式审查和检索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对于曾经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提出申请时已经被依法移出的企业,可以为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二是要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全面了解自主选择简易注销登记带来的便利和对应的责任,敦促有关企业信守承诺,在退出市场前,依法清结债权债务。提醒申请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结束之日起三十内日及时提交注销材料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三是要做好简易注销登记与普通注销登记的工作衔接。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或者被驳回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要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普通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
(五)加强登记注册窗口建设
各窗口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基本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着力提升窗口服务的现代化水平,打造标杆政务服务平台。
各分局要重视登记注册工作,确保窗口有核准员资格的干部从事登记工作。要把规范管理摆在窗口建设的重要位置,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全体登记人员要加强学习登记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及各项登记改革举措,学习上级部门登记工作规范要求,熟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危险化学品目录》、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江苏省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及禁止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
综合监管科
2017年度,综合监管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年报工作、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公示信息抽查、无照经营管理、专项工作和业务资料上报等方面,考核的主要方式是查看资料和日常督查。
一、考核情况分析
(一) 年报工作。年报工作是上半年度的主要工作。上半年各分局都非常重视新设市场主体的年报宣传辅导,通过上门走访送达《年报须知》、电话通知、企信通提示等多种形式来落实此项工作。另外,各分局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各种特色服务,来推进年报进度。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局今年的年报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好成效,年报率继续在常州各辖市(区)中排名第一。
(二)异常名录管理工作。2017年,全局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08户,移出类型有三种:一是因未年报原因列入的移出,二是因登记住所查无下落原因列入的移出,三是因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原因列入的移出。从考核情况看,各分局都能按规定对符合列入和移出情形的进行正确的初审处理。
(三)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省局抽查工作布置后,我局通过二版系统按照抽查流程的要求作了任务处理,各分局及时进行了充分的双随机抽查准备和实地核查。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各分局监管干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加以辅导,及时解答企业的相关疑难问题。截止2016年10月30日,各分局已全部检查完毕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录入工商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上报了抽查工作总结。
(四)查处无照经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专项检查、年报等工作认真开展无照经营清查工作,各分局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均能依法处置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无工作报表,没有发现有分局存在因主观原因处置不及时或因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
(五)专项检查活动。今年列入考核的专项工作是对我市未年报市场主体的排查清理工作。各分局制订排查清册,对照未年报主体的登记地址,走街穿巷,走村入户,逐户过堂。对已经关门闭户的,采取电话联系。每一种未年报的情况都进行了记录和分类统计。对尚在经营的未年报主体,及时督促和辅导其补报;对不经营提出注销要求的,及时辅导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注销也不补报的,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书面告知其义务和责任后果;对于通过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做好记录。通过排查清理工作,做到了户口清、状态明;提高了年报率,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数据;帮助部分企业恢复了正常状态;基本掌握了僵死企业的基础数据。
(六) 业务资料上报工作。根据上级局要求,列入考核要求的上报报表有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季报、月度无照经营户统计汇总表。从日常记录的情况看,各分局都能按时上报,情况明显好于去年。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在年报宣传中,特别是在年报后期采用“企业通”、QQ群进行群发短信提示时,有的分局没有进行名单筛选,造成部分已经年报的企业又接到年报通知,引起误会。同时,对于个体户年报,建议分局以引导其自主年报为主;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年报,纸质年报表应及时归档,以免遗失。
(二)在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中,分局应严格按照省局有关抽查工作精神操作,同时在与第三方共同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加强与第三方的沟通协调。双方仍有异议的,要及时将具体情况反馈至业务科。
质量监管科
根据溧市监管〔2017〕17号《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科对各分局进行了年终考核,现对各分局各项质监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一些点评。
一、质量监管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
1.开展2016年度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审查工作及现场核查工作,分局组织辖区企业上报年审材料并初审,共年审企业56家,科室会同分局现场核查6家。各分局积极配合,保证了年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分局按照监管流程和监管要求对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并按照计划有序推进、逐步实施,开展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全年总计巡查生产许可证企业54家次。
3.各分局作为观察员参加10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现场核查,并能较好的督促企业完成建议改进项整改。
二、专项检查
(一)科室会同分局组织、实施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电线电缆、钢铁、水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五项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危化品及危化品包装企业5家、电线电缆企业5家、钢铁企业7家、水泥企业8家、食品相关企业6家。各分局能做好前期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工作,条线干部积极参与,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CCC强制性产品获证企业检查。2017年6月继续开展对3C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邀请专家会同相关分局将尚未进行检查的15家企业全部检查完毕。在开展检查中,发现有分局虽然参加检查但工作主动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产商品抽检
(一)产品抽检
产品抽检由国家局或省局委托的检测机构直接到生产企业完成抽检,不需要经过当地监管部门。2017年至目前只有一件不合格产品移交处理单,已和别桥分局共同完成了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二)商品抽检
2017年流通领域第一、二、三阶段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基本完成,共抽检21个商品品种194个批次。溧城分局配合抽检了12个商品品种95个批次,约占了抽检批次总数的50%,而且抽检工作完成得比较细致周到。
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工作,大部分分局完成较好,能按照法律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并及时向业务科上报后处理结果。有个别分局对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工作重视不够,后处理拖的时间较长。
四、台账建设
分局都能按照考核细则要求,按户建立本辖区内获证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档案。部分分局没有将相关检查资料及时归档,档案盒内资料信息不够完整。
2017年质量监管工作主要是科所联动、共同促进,提高业务水平,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事权划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的相关监管工作将以分局开展为主,为此建议各分局条线干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履职到位。
标准计量科
根据市局溧市监管〔2017〕17号文《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分局的业务考核按附件考核细则执行。标准计量科涉及的业务内容主要有两项工作,一是计量监管中的配合实施两免费等强制检定工作;二是定量包装商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和抽检工作。
全年两免费检定工作基本顺利开展,村级卫生机构及镇级敬老院、计生站的血压计检定工作和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检定工作都能正常实施,其他有关领域的强制检定工作也正常开展,在检定过程中未遇到大的阻力,有困难时分局能给予配合,所以该项工作未扣分。
全年涉及分局配合和实施的专项检查和计量抽检工作共有4次,第一次是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和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的是餐饮饭店和大型超市使用的计量器具及销售的预包装商品;第二次是春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对象是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4类农资定量包装商品的销售企业;第三次是二季度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主要针对的是米、油漆、涂料、电线电缆4类定量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及茶叶、粽子、化妆品、保健食品4类商品经销企业;第四次是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月饼、酒精饮料、小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四类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从四次监督检查情况看,大体上完成了监督抽查任务,基本顺利。
食品安全监管科
根据年初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各项计划任务,经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日常监管顺利开展
一是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各分局能按年度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执行,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228家次,检查中共发现问题71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需对纳入监管的小作坊监督检查26家次,现已全部完成。三是履行食品经营单位监管职责。分局对实际监管情况了解清楚,基础台账资料较齐全,有清册、有监督检查计划、有检查记录。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62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7868人次,检查中共发现违规问题2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专项检查有效落实
结合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家禽类食用农产品、豆芽、日本核辐射地区进口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青豆、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溧阳茶叶节旅游节保障(以茶叶和鱼头制品为重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11次专项检查;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重点,自行开展肉松、豆芽等食品专项检查2项。对布置的专项检查,各分局均能按时完成任务。
(三)监督抽检全面完成
各分局基本能根据年初部署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完成辖区内抽检任务。科室条线共完成食品抽检2117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9.7%。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转交分局处置,将食品抽检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发布食品安全公告13期,提示公众安全消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两小”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全市有22家食品小作坊领取了作坊登记证,上兴镇留云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已通过常州市食药局的验收,南渡镇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已基本整治改造到位。中关村等9个镇区明确了摊贩备案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其中4个镇区以所在镇政府名义上报,5个镇区仅以口头上报),中关村等6个镇区划定了8个摊贩集中经营区,全市共备案食品摊贩55户。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实施检查未按要求。根据科室下发的2017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每年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次检查应当检查全部项目,后续的检查才可以根据情况有选择性项目。
二是文书使用不够规范。个别分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检查情况前后矛盾,要点表中有不符合项,却在结果记录表中填写没有不符合项。
三是检查覆盖率有缺失。有的分局未能按时限完成年度小作坊检查任务,有的分局未能按时限完成年度经营单位检查任务。
四是“两小”推进不够平衡。少数分局未能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摊贩备案及集中区建设工作。现有3个镇区尚未开展对辖区内作坊的登记工作;2个分局未能确定食品摊贩备案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5个镇区尚未划定摊贩集中经营区域。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各分局要按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检查工作,落实全年监管检查任务。要有计划的做好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依据,并将风险等级确定表填写后归入经营者档案。
二是要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对“两小”主体的监管仍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各分局要认真对待,积极推进,对认定为作坊的市场主体,要积极引导,督促登记;对尚未确定食品摊贩备案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要抓紧落实。对仅是口头确定的,要积极协调镇政府进行发文明确,提高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要选优配强监管人员。无论是日常监管,还是重点工作,都要挑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有吃苦精神的人员来落实执行。要加强业务咨询、科局联动,进一步规范食品监管,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餐饮服务监管科
餐饮监督管理科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对各分局2017年度的餐饮监管工作进行考核。本次考核是以年初市局下发的考核细则为主线,以全面客观地了解餐饮监管工作为目的,本次查看的内容主要为许可证管理、量化分级、日常监管、食物中毒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10个方面。通过内部台账、上报材料的方式,现将相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各分局都能积极克服客观条件的困难,推动餐饮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为保我市的餐饮食品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面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繁重任务,做到了统筹兼顾,基本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许可证发放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一是个别许可证办理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二是对大型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等风险较高的单位发证过程中,出现不严格按照《审查细则》要求进行审查的情况。
(二)日常监管要求未完全落实。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日常监督检查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没有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二是餐饮单位《自查制度》没有监督落实,相关材料没有发放给经营者。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提出整改要求,对其整改结果不进行跟踪。
(三)风险防控工作需要加强。一是对各类专项检查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要求不落到实处,留下风险隐患较多。二是重大活动保障过程中,对接待单位现场操作监督不严。三是食物中毒事件处置程序不到位,当普通的投诉进行处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三、 改进意见
(一)加强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一是在风险高的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二是对政府关注的农庄、商住楼等单位发证要严把现场审核关。三是严格执行发证时限要求,不能在时限内完成得,要履行审批手续。
(二)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各单位要参照《餐饮监管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做到位。
(三)排查工作风险隐患。对专项检查、食物中毒处置、重大活动保障、学校食堂监管等基础工作要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希望各分局高度重视,从源头上防控履职风险。
药械安全监管科
根据《市场监管局2017年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要求,药械科对基层分局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依据全年监管任务的完成情况,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总结上报情况,建立的纸质监管台账记录以及平台上的监管记录是否齐全等,对分局进行全面考核。各分局全年能够按照药械科的统一部署开展“三品一械”的专项行动和安全监管工作。
二、考核结果
11家分局基本完成全年“三品一械”监管工作及内部建设工作。
无加扣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存在问题是分局对“三品一械”监管的覆盖面不广,深度不够。分局因多种原因对辖区内“三品一械”监管对象有盲区,现场监管不能抓住重点、风险点,影响监管效果。建议各分局每年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统计建档更新,按照全年监管计划,统筹安排,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管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2017年12月12日至14日,根据市局安排,我科对11个分局2017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发现各分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十分重视,能按时完成科室下达的监察计划(5%现场检查计划),同时对溧阳市特检所移交的隐患联络单能及时处置,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截止2017年12月,各分局共完成对《2017年溧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计划》内93家企业的现场检查,完成率为100%;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份;开展了4次专项整治活动;全局全年共办理锅炉登记28台,压力容器登记231台,起重机械登记408台,电梯登记870台,叉车登记219台,游乐设施登记9台。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7年,各分局对特种设备业务由不熟悉到基本能独立完成日常监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分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科室联动,相互支撑,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察较2016年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此次考核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专项行动开展的力度及广度不够,专项行动开展的计划性和延续性不强,台账资料的归档和整理不到位,有些专项行动流于形式、流于表面,没有真正起到专项行动的效果;
(二)填写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中存在抽查设备未登记设备代码或产品编号的现象,检查记录上的企业信息当场不填写,事后不补齐的情况;
(三)制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存在书写不规范现象,如没有标明设备编号、未注册登记的设备没有标明“在用超三十日”、未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等情况仍然存在;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发出后,后续的闭环工作不及时,闭环材料不收集、不归档;
(五)相关资料上报不及时,科室要求上报的报表存在不报或者漏报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科将继续加强对分局相关工作的提醒和督促,积极配合分局解决日常工作中碰到的相关问题,加强分局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让分局能有效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市局组织人员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考核。消保条线具体情况如下:
一、 考核内容、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内容:《分局业务工作考核细则》、《分局内部建设登记台账清册目录》所列内容。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根据考核细则的要求,考核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分局消保条线业务工作。
(三)考核形式:1、查阅各分局1-11月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和相关资料;2、现场查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台账资料。
二、考核情况
(一)各分局能及时认真办理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咨询、投诉、举报,按流程规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无遗漏无拖延,大部分投诉能做到提前反馈;
(二)投诉处理快速及时效果好。1月1日到11月30日局投诉举报平台流转投诉举报共1340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8.86%,同时,职业投诉举报和网购投诉举报数量增长幅度超过一倍以上,工作难度虽然加大,但投诉处理无超时情况且反馈意见较好。其中溧城分局接处了566条投诉举报、中关村分局接处409条投诉举报,在处置较大工作量的情况下保持了较高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12315平台数据质量明显提高。根据上级局的数据质量要求,投诉举报中心对12315系统的后台数据自查中,目前未发现问题数据,各分局自办的投诉举报,均录入了12315系统,反馈结果填写与实际相符;
(四)大部分分局能认真做好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台账,1234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中心转办件、分局自办件均有登记表、受理通知书、调解协议书等纸质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五)诉转案查处规范且力度大,投诉应当转为案件查处的,各分局均按规定进行了查处。1-11月各分局共查处诉转案件69件,其中,溧城分局、中关村分局、别桥分局完成情况较好,成绩突出,在常州工商局消保条线工作会议上得到分管局领导的肯定;
(六)各分局能积极推进辖区内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工作,大部分分局能与辖区内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机制,今年戴埠分局、上兴分局、竹箦分局各新增了一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将消费维权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常州工商局消保条线工作会议上得到分管局领导的肯定;
(七)各分局均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了典型案例上报。
三、存在问题
(一)除溧城、中关村分局之外,各分局在及时刷新平台查看流转单方面不够及时,需要电话提醒;个别分局工作人员过分依赖科室提醒;
(二)个别分局工作人员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诉转案等电脑流程操作不熟练,办理诉转案进度滞后;
(三)部分分局对辖区内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业务指导不够,台账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四、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1-9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较重,致使部分条线重点工作进度滞后;
(二)职业投诉举报和网购投诉举报数量增长幅度超过一倍,工作难度加大;
(三)消费维权条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市场规范科
按照市局“分局业务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突出考核的二个重点 :一是考核各分局对打传规直和网络监管投诉举报的情况和查处、反馈的情况;二是考核要求分局建立的一本辖区内网站企业清册的情况。通过查看材料、核实数据、汇总考核内容,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打传规直和网络监管的投诉举报工作及查处、反馈情况的工作涉及到10个分局,上黄分局无网络投诉举报案。2017年全局共受理有效处理投诉举报133件,各分局按要求全部做到位。其中局接到各类网络投诉举报转中关村分局的案件达74件,溧城分局35件,以上二个局工作量大,处理及时。在打传规直专项整治工作中,溧城分局、中关村分局、天目湖分局、上兴分局、别桥分局、南渡分局、竹箦分局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及报表,根据考核规定各扣0.1分。
(二)关于要求各分局建立一本辖区内网站企业清册的情况,11个分局均按要求建立了台账,至目前为止各分局网站数为1142户。
(三)关于上报材料。各分局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及统计数据按要求上报。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本次考核情况来看,分局对业务科室布置的工作执行不力,不按时序重点及时完成,需要科室催办才能完成。主要原因是分局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工作任务繁忙,科室下基层调研不足,布置工作督查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了解各分局工作开展中的动态情况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各分局应切实统筹安排好分局内各业务条线工作的相互衍接和有效配置,并对局条线布置的工作引起重视。作为科室应多与分局沟通,加强调研,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分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稽查大队
根据《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稽查大队通过查看资料、核对数据、抽查案卷等方式,依据《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相关内容,对各分局全年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局稽查工作主要情况
稽查条线共出动执法人员409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245家,受理举报390起,其中职业举报225起,占比57.7%,信访举报7起,占1.8%;全局共立案196件,其中食品药品类案件81件,占41.3%;特种设备案件4件,占2.0%;假冒伪劣案件35件,占17.9%;不正当竞争类案件37件,占18.9%;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1件,占10.7%;许可类案件11件,占5.6%;“缺斤少两”类案件5件,占2.6%。货值金额4002.6万元,罚没入库344.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3件,线索35起。
二、年度考核情况
稽查条线年度考核主要涉及《分局内部管理考核细则》中的“台账登记和材料上报”项目和《分局争先创优考核细则》中的“案件成果”项目,《分局业务工作考核细则》中的“执法环节”类中的执法监督和案件质量项目今年委托法制科进行考核,今年未对执法成效进行考核。
(一)取得的成绩
1.台账资料和材料上报方面总体较好,基本能按照考核要求建立台账和上报材料,上半年考核时发现少数分局上报材料不及时,下半年都进行了纠正。
2.案件成果丰硕,分局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分局办结罚没5万元以上案件13件,分局办理非法会销案件7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
1.案件数量过少。通过对今年案件情况的分析,发现有分局案件数较少,根据局党委对分局减负的精神,今年没有对罚没预算和案件类型进行考核,但不考核不等于不办案,请分局对每一个案源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应立案查处的必须立案查处,以防职业风险。
2.办案时间过长。由于人力资源或政府重大活动等原因,今年上半年全局案件的结案率较低,下半年,大队专门针对此情况向分局办案条线提出要求,案件结案率有明显提高,但仍然有一些案件的办案时间超出案件期限,中共溧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派驻纪检组也针对此情况发出了《廉情防控建议书》(溧纪派驻七组发[2017]2号)。请各分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可能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提高办案效率,慎用第二次延期。对于需要延期的案件,必须按程序办理,列明理由,提供证据,二次延期还应当经局案审委集体讨论通过决定。
3.对非法会销违法行为不够重视。目前市场上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经营行为屡见不鲜,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手段,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难点。各分局对此行为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需根据我局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加落实工作职责、狠抓大案要案,铲除各类非法“会销”欺诈的社会公害毒瘤,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附件:数据统计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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