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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计量环境,根据常州市质监局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端午”期间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超市、餐饮饭店、集贸市场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场所集中开展计量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计量器具。检查餐饮饭店、超市、集贸市场中称重和结算用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合格,检查有无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故意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超市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净含量是否准确。重点检查米、杂粮、粽子以及熟肉制品4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情况。
(三)预包装食品。监督检查超市中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称重负偏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点对水产品、肉制品2类预包装食品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一)本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实施,涉及抽查检验的,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抽样检验任务。
(二)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检查采用“检查+检验”方式,对涉嫌计量不合格的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全市抽查检验总批次不超过40批次)。抽查检验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及有关规定进行。
(三)监督检查不得向被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涉及抽查检验的,承检机构应在检验结束后及时将样品退回。被抽查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发现计量器具及商品量计量不合格的,由各市场监管分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请各分局及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各分局报附件1,检验检测中心报附件2、附件3、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不合格报告一式三份及检查总结)报送市局标准计量科,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同时上传检验数据至江苏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系统。
附件:1.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一)
2.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二)
3.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三)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地区
检查超市数
检查在用衡器(超市)
检查集贸市场数
检查在用衡器(集贸市场)
检查餐饮饭店数
检查在用衡器(餐饮饭店)
落实《餐饮计量规范》餐饮店数
查处违法案件情况
检查台件数
检定台件数
受检率(%)
合格台件数
合格率(%)
违法使用计量器具案件数
违法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案件数
伪造数据、缺斤少两违法案件数
合计
附件2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二)
零售/预包装
商品抽查地区
水产品
肉制品
其他商品
检查批次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附件3
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三)
商品 抽查
米
杂 粮
粽 子
标注
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