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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工作方案的通知》(常食药监办【2018】2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作,市局决定对相关目标数进行分解,溧城分局示范街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21家;戴埠分局和天目湖分局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各5家;其他分局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各1家;5家学校示范食堂建设由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请各单位8月15日前将示范店名单报餐饮服务监管科王小琴邮箱。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