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分局及相关科室:
现将《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常工商〔2018〕6号)转发给你门,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行。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局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质量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综合监管科、行政服务科主要负责人和各分局分局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管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数据上报工作。
附件: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