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全市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43686/2018-0008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8-12-13 发布日期:2018-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全市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常食药监食餐〔2018〕333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日—9月20日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各分局根据工作要求都成立了检查组对辖区学校食堂及配送单位进行了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会同教育局职能科室联合抽取了部分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以看现场、查台账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31家单位(包括实行集体用餐配送的学校15家),其中学校食堂116个,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检查覆盖率100%。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119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量化分级评定总数113家,其中优秀74家、良好36家、一般3家;要求责令整改17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了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及监督意见书,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现场检查情况

    大部份学校能够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到信息公示,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二、建立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台账;三、做到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间的空气消毒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配有专用留样冰箱;食品储存离地隔墙;环境整洁,污物桶外观清洁加盖。四、实行“明厨亮灶”工程,接入教育局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和第三方监控管理平台;五、部份学校功能分区布局和硬件设施通过投入改造达到了符合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三、存在问题(具体各学校情况见附件)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管理不到位。个别学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食堂;餐饮许可证到期未能及时办理许可证延证手续;调动法定代表人的学校未及时办理许可证负责人的变更手续。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直接上岗操作。

(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学校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佩戴首饰;食品采购、验收不规范,如食品原料索证单位信息与购货凭证单位信息不符,进货票据无供货商、采购人、验收人三方共同签字;台账记录不完整如紫外线消毒灯使用时间未累计,留样台账提前记录;水池功能标识不全;食品容器上生、熟、荤、素脱落的标识未能及时补上;未对照餐饮业自查指南常规项目1次/天及全项目1次/月次开展自查;更衣室内堆有杂物,地面、窗台有积尘,墙上挂有蛛网;预进间洗手池无洗手液、消毒液,人员进入备餐间未二次更衣,二次更衣室形同虚设;食品留样不全面,如米饭、幼儿间餐未留样等。

(三)操作过程控制不到位。个别学校存在采购验收原料时把关不严,食堂内有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的散装萝卜干和酱生姜;已制作好的成品未及时进入备餐间,仍放置在厨房间操作台上;从制作完成到学生用餐在常温下未控制在2小时以内;备餐间门敞开,餐厅内分餐;餐具消毒后未及时放入保洁柜;食品用工具着地存放;厨房间内湿度大、地面积水多;防蝇防尘设施未规范使用如纱窗敞开、塑料帘片撩起;功能区域混用如工作人员在备餐间用餐,下午时间在备餐间内发酵面团,加工烧卖,腌制生鸡腿。

(四)部分学校硬件实施不到位。新建、改造的学校未能及时安装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传菜通道无开合窗;备餐间墙砖未帖到顶;个别学校备餐间未设立预进间,或传菜窗口为门;用蒸饭箱消毒餐具的,未配备餐具保洁柜;个别学校存在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破损不能正常运转;食堂经营面积小,供餐人数多,存在超负荷运转;使用生物质柴油作燃料,厨房间出现漏油等现象。

(五)配送餐存在安全隐患。从制作完成到学生用餐在常温下超过2小时;检验室未配备有检验资质的人员开展检验工作;集体配送用餐的学校无存放盒饭的专间,放在教室门外;个别学校配送盒饭存在自行分装现象;无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溧阳市华泰宾馆有限公司向宏才幼儿园学生供餐25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五常+”管理法,责任到人。

(二)完善食堂基础设施。学校食堂的改建、扩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畅通沟通渠道。一是畅通各市场监管分局与辖区学校的沟通渠道,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日常食品安全信息,提升对突发情况反应速度和规范化处置能力。二是规范市场监管局与教育行政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别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严重隐患,市场监管局将以公函的形式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以便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内部通报。三是各监管分局和学校,平时要及时将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信息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便于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处置。

(四)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学校将继续做好督查工作。

附件:2018年秋季学校食堂检查问题汇总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