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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构建任务清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维护我市社会经济秩序,现就加强我局线索摸排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摸排内容
立足我局职能,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三大核心领域深入开展排查。积极开展边界市场、江南春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集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的巡查,重点摸排以下线索:
(一)强占各类农贸市场的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行为;
(三)不正当竞争、以暴力方式垄断经营、消费欺诈、大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摸排方式
(一)发动群众,全面搜集黑恶线索。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本市商户检举、揭发、举报“市霸”“行霸”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
(二)立足职能,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坚持动态巡查与静态梳理相结合,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动态巡查方面,采取市场巡查和问卷调查方式,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摸排。
(三)强化监管,摸索“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融入日常监管执法中,结合我局“打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两节旅游环境整治专项”、“‘五一’、‘端午’计量监督检查”、“平安市场创建”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摸排。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一)统一要求,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附件一及附件二),建立台账。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每隔10天报送一次案件线索至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守保密纪律,形成摸排合力。确保每件线索留下痕迹,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线索摸排工作合力。
附件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报送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报送统计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