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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溧阳市环保局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常州市环保局、溧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围绕一个中心,立足六个方面,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以更高的标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动“环境美”的新溧阳建设。(简称2018溧阳环保“非常6+1”)
一、坚决打好以“263”专项行动为中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溧阳。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奏响溧阳生态之城最强音。根据《溧阳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继续牵头组织开展好治理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等5个专项,积极配合其他6个专项的开展,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任务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
二、立足项目服务,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的成果运用,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依托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建设,有效引导传统产业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转变。深化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建设,在服务维度、广度、深度上下工夫,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服务。
三、立足安全屏障,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完成生态红线范围内包括电镀、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的关闭,完成经营性农庄、规划保留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大生态绿城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天目湖国家森林公园、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核心区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上进行探索实践,从制度上守住生态红线。
四、立足百姓民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完成35家以上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安装完成并联网运行重点管控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施,配合城管局基本完成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加大堆场、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力度,确保2018年VOCs排放量在2016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PM2.5 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深化水污染防治,实施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省“水十条”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常州天目湖保护条例》,确保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守护好全市人民的“大水缸”。深化固废规范治理,推进工业固废、生活污泥、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强化汽车4S店、钢铁、机械等行业危废管理,计划完成3家以上危废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削减危废产生量。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合理合法有效的环境信访诉求受理率、答复率100%,重点环境信访办结率100%。强化环境行政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五、立足生态系统,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溧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2018年任务,丰富生态文明建设层次和内涵。全面修复和提升溧阳山水之美,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关闭企业土壤评定和修复工作,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六、立足生态意识,开展全民绿色行动。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定工作,倒逼企业强化环境守法意识。广泛开展全民绿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生态镇村、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的创建和绿色出行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七、立足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保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积极推进环保“垂管”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改革稳步向前。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继续全面核发新排污许可证,规范排污许可证使用,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配合做好排污费“费改税”工作。建立健全与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逐步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纪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嵌入环保工作各个方面。结合环保垂管改革,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和环保所设置,加强环保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对标找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与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相适应的环保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