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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17〕155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溧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溧政发〔2017〕102号)相关要求,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二)组织制定我市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五)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
(六)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相关的宣传和培训。
(七)做好溧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办人员组成
(一)抽调杨育美等6名同志到普查办工作。普查办主任由杨育美同志担任。普查办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杨育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钱少江 市环保局管理科
李 华 市环保局计划科
黄韶云 市环境监察大队
周小凡 市环境监察大队
黄永妮 市环境监测站
(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调其他人员参加普查办工作。抽调人员在工资、福利、奖金等方面享受原科室(站)同职级干部和同等人员待遇。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