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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溧阳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溧阳市宏燕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江苏巨邦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溧阳市新方化工有限公司、常州绿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常州恒业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等11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公示如下:
附件: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溧阳市宏燕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江苏巨邦制药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江苏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溧阳市新方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常州绿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常州恒业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省级常州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责任书11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