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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按照全面推进“放管服”、城乡一体化、依法治国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规划服务效能全面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溧政办发[2010]158号)文件规定,我局现有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市政规划管理科、规划技术科(规划测绘管理科)、规划用地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等6个内设科室,为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现将有关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后勤、安全、行政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领导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
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人才交流与服务工作;负责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统战、双拥和扶贫工作。
(二)信息管理督查科(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以及拟定信息化建设年度计划和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编制、技术审查、行政审批、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负责市重点项目规划督查工作;负责“三合一”网络平台管理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选址;负责市政工程和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参与编制交通、市政工程专业专项规划;承担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及各类管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类管线规划综合。
(三)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市级城乡规划研究、规划编制等项目的计划拟定、实施管理和成果验收、归档入库工作;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市级专项(专业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修改、审查和报批;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归口管理和实施督查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负责制定规划编研技术标准;负责村镇规划的业务指导;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的行业管理;负责优秀规划设计评选、局技术会审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四)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年度编制计划、规划编制要求、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归口管理,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策划研究;负责控规阶段交通影响分析;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核市域范围内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审核和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参与制定土地开发供应计划,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招、挂、拍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牵头组织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
(五)技术审查科
负责除市政项目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大中型或者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技术审查;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六)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扎口工作;负责报建项目的运转、交接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报建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简易(临时)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的审批和发证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的数据统计工作;负责规划业务咨询和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运行管理;负责与政务中心对接,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管理工作;配合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批后公布和督查,负责建设工程的批后验线;负责建设工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配合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法制工作计划的拟定;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听证、复议、诉讼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负责重要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普法教育;负责信访工作;牵头组织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等市级监督平台的管理;牵头组织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核认定工作。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溧阳市规划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