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三)协调、指导和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四)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等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以及“一书两证”的核发;(五)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信息化、标准化和科技进步工作,以及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六)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七)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工作,以及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技术科(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科)、规划用地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溧阳市规划局本级、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规划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以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为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依法统筹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统筹引领作用。
(一)紧跟城市发展导向,深化规划编研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为根本,全年完成年度规划编研究项目5个、启动市政府紧急安排项目2个。此外,还启动了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完成了4个项目选址和3个地块策划方案。
1、关注社会民生,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开展了城市社区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完成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规划,完成了城市安全设施控制规划。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留住乡愁记忆。一是编制了戴埠老街保护与更新规划。二是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对潜在历史建筑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留住记忆乡愁。
3、加强空间发展研究,预控未来发展蓝图。启动城市南部区域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南部区域概念规划、核心区域城市设计,邀请国内、国际顶尖规划设计团队参与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围绕城市发展战略定位,构建大山水城市格局,深入研究并确定城市南拓空间发展的重点区域,提前做好规划预控,同时以面向规划管理为导向,协调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关系,引导天目湖地区山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找出负面清单,落实空间管控。
4、深入重点地段研究,培育城市亮点特色。启动燕湖公园周边城市设计,深入探讨城市空间特色构建,着力打破城市空间平淡,“景区有名、城市无名”的尴尬。通过规划引导,培育营造城市特色空间。
(二)着力改善工作质效,启动规划管理标准化改造
1、持续夯实规划基础。一是地形图实现全覆盖。地形测绘空白区全部新测到位,已测区计划3年完成更新,实现了市域全覆盖。二是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开展溧阳市规划局网上报建和规管系统改造项目,实现移动审批、网上报件和方案审查网上办理。
2、强化队伍建设。队伍素质的稳步提升得益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严格落实、交流轮岗的推行以及“传、帮、带”的传统。同时积极拓展培训方式,创造学习交流平台。
3、全面改革管理体制。以“规范、勤政、方便服务对象”为目标,推动规划管理全面向规划服务转变。一是实施技术审查标准化,对审批事项和审查要素、技术规定进行梳理,通过制度的建立,固化审查要素,固定审批流程,给出负面清单,改变“口授”的习惯性思维主导技术审查的情况。二是全面实现电子化报建,推行企业承诺制度,通过诚信机制减少实质审查。三是强化规划窗口职能,对内部审查、审批机制、科室配置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的相对分离,加大窗口的保障,确保行政审批不出窗口,全流程在一线完成。
2017年规划局共组织了11次评标会,14个项目;组织了15次评审会,58个项目;组织了12次技术会审会,67个项目和议题。全年共依法核发建筑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0件(其中乡镇19件),总用地面积2371.65亩(其中乡镇1006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6件(其中乡镇50件),总用地面积5844.44亩(其中乡镇2342.08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1件(其中乡镇79件),建筑面积315.68万平方米(其中乡镇80万平方米)。规划核实125次,核实建筑面积 255.72万平方米。
(三)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布展的任务。
1.圆满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作为路长制单位负责的煤建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路段,但经过我局全员出动、全线排查、全程跟踪,煤建路整体卫生环境、交通秩序以及文明意识得到了极大改善。
2. 积极开展“全面对标找差,争创一流规划”为目标的对标找差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对标找差,全力争创一流”活动总体部署,及时召开对标找差动员会,制定《溧阳市规划局关于在全局开展“全面对标找差,争创一流规划”活动的实施方案》。
3. 提前完成18项重点工程规划牵头工作。一是完成社会保障提升工程规划牵头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参与建筑市场的规范方案的制定,提供规划技术咨询和支撑;三是做好江苏时代新能源、上汽、北星、璞泰来等重点企业的规划主动服务工作;四是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当前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行为,提升城乡品质。
第二部分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2381.16万元、支出总计 2381.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92.34万元、支出总计减少692.34万元,收入和支出都减少2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和其他城乡社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其中:收入中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6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5.89万元,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80万元和其他城乡社区收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1047万元;支出中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6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5.89万元,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80万元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1047万元。
(一)收入总计2381.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381.16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692.34万元,减少22.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68.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5.89万元,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80万元和其他城乡社区收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104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2381.16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支出8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2.城乡社区(类)支出227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85万元,减少24.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265.89万元、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80万元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1047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 10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51万元,增长71.12 %。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提租补贴以及职工调资增加基数。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一致。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本年收入合计238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本年支出合计238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81万元,占 21.79 %;项目支出1862.35万元,占 78.2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381.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381.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92.34万元、支出总计减少692.34万元,收入和支出均减少2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和其他城乡社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238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692.34万元,减少 22.5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和其他城乡社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362.11万元,支出决算为 2381.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0.8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在本年度未实施,测绘和信息化项目经费部分在下年度支付。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4.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职工提租补贴比例提高、职工交通费补贴增加、政府目标考核奖、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等。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97%。主要原因是购买规划设备等。
3、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7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0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职工提租补贴比例提高、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等。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9%。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在本年度未实施,测绘和信息化项目经费部分在下年度支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47万元,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主要原因是提取职工公积金基数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63.9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6.7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04万元、津贴补贴140.00万元、奖金5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5万元、绩效工资15.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万元、退休费27.09万元、住房公积金38.31万元、提租补贴63.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万元。
(二)公用经费6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9万元、印刷费0.30万元、咨询费1.5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0.47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0.93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工会经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40.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8.23万元,减少52.92%。主要原因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06.71万元,支出决算为85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职工提租补贴比例提高、职工交通费补贴增加、政府目标考核奖、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04万元、津贴补贴140.00万元、奖金5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5万元、绩效工资15.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万元、退休费27.09万元、住房公积金38.31万元、提租补贴63.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万元。
(二)公用经费6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9万元、印刷费0.30万元、咨询费1.5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0.47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0.93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工会经费3.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7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7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和上年决算数一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和上年决算数一致。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和上年决算数一致。单位没有公务用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3.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和上年决算数一致。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全年单位没有安排外事公务接待活动。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比上年决算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为规划项目增加,接待设计单位对规划编制项目对接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公款消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设计单位对规划编制项目对接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55人次。主要为接待设计单位对规划编制项目对接等。
溧阳市规划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48.55%,比上年决算增加5.07 万元,主要原因为规划项目增加,增加了规划编制项目论证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次数,降低会议费用。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0个,参加会议1080人次。主要为召开规划编制项目论证等。
溧阳市规划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88.21%,比上年决算增加 0.60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大对规划政策法规、规划业务专业知识培训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降低培训成本费用,减少培训人数。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6个,组织培训 210人次。主要为培训培训规划政策法规、规划业务专业知识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溧阳市规划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1528.64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528.6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1528.64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规划编制及测绘信息化建设等。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3万元,比2016年增加 17.74 万元,增长 71.8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调增了交通费补贴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相同。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