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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溧阳市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年初,按照上级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工作要求,印发《溧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安排部署重点工作53项,涉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方面面,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以及“推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纳入2017年度全市18项重点工程(工作)。
(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机制,开展无纸化考试工作,健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考法。举办2017年度依法行政研修班,组织全市35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赴南京师范大学,学习法治思维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等课程,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深化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推进审改工作提质升级。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服务环节时限。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推动审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以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一办四中心”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目前,全市85%的服务事项“网上办”,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占网上办理事项的91.5%。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率先出台《溧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溧阳市创优营商环境“3550”流程优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推行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审图工作联审联办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打造高效建设投资环境。
(三)创新政务公开模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前完成常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全面、充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创新文件公布、解读方式,大胆尝试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图文政策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增强政民互动效果。组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统一处理平台,实现全市51家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多头受理,统一登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市级政府文件128份、编发《市政府公报》2期、举办市领导参与的“在线访谈”10期、新闻发布会5期,以市领导名义在《常州日报》发布政策解读文章2篇。建立我市政务公开专家库,公布第一批专家名单,健全专家解读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政府决策水平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度,由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同推进全市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编制科学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农房和宅基地分割登记暂行办法》《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论证会等多种方式,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可行。出台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和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等多个制度规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常州市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组织对2016年12月31日前的279件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把与“放管服”改革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清理重点,并对我市历年来出台的奖励政策及其依据的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做到全面、及时、到位,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溧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4件文件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增强文件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全力配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州市政府完成《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立法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修改完善草案,按期限高品质完成草案起草工作。积极参与省和常州的立法调研活动和座谈会,对《常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法规草案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重大决策,切实减少行政风险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选择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实施机制,增强决策程序的可操作性。健全议题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经过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重大决策前及时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发展和稳定统筹推进。
(二)积极防范行政风险。出台《溧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范围、相关部门职责、合同起草、法律审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备案和归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使政府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印发《溧阳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主要职责、经费保障。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审查、合同谈判、专家论证等工作,法律顾问工作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经济、民生、改革等基层工作各个层面,法律顾问参谋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切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省政府、常州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地,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确定首批下放的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队伍建设。科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方面的专家来溧,为执法部门骨干人员和新领证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及时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情况公开进行通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全市26个部门学习和使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保障“两法衔接”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六、促进争议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活动,对每起行政复议案件都坚持重证据、重依据,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的意愿进一步增强。
(二)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应诉工作职责,规范应诉工作程序。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加以研讨,深化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良性互动。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反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工作考评,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
(三)做好法制宣传和调解工作。制定《2017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组织开展“崇德尚法•德法同行”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乡镇人民调处中心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分析研判例会制度。成立阳光公益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制定《关于在全市城市社区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意见》。组织优秀调解案例评选,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建立物业纠纷和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医患、婚姻、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品牌效应不断放大,戴埠镇“百议堂”调解机制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