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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
(2)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5)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6)负责对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法实施监督。
(7)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工作。
(8)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做好行政复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
(10)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处理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合法性审查,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11)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组织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市政府聘请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联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工作。
(13)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机构情况。
现设内设机构两个:综合法规科和复议监督科。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法制事务所。财务由市政府财务科统一扎口管理。
3.人员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溧政办发[2010]162号)文件的规定。机关行政编制已纳入市政府办公室(核定数为7名),现有在编人员7名,退休人数1人,单位负责人沈健清。根据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定市法制事务所事业编制和明确经费性质的批复》(溧编[2011]37号),法制事务所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编3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明确工作思路,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及时梳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上半年,我办按照上级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工作要求,起草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两办”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清单》所列的重点工作共计53项,涉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方面面,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全面提升法制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做优做强常规工作的同时,今年我办规范、优化工作方式,结合我市“全面对标找差、全力争创一流”活动的开展,在办内全面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管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固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强化法制办“严谨、规范、敬业、高效”的工作理念。
(3)切实推动行政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举办2017年度依法行政研修班,组织全市35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赴南京师范大学,学习十九大报告法治精神解读、法治思维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问题研究、行政诉讼相关问题研究等课程,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围绕大局工作,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1)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年初,通过前期的计划征集,结合市政府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制发了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今年组织对2016年12月31日前的27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结合上级要求,把与“放管服”改革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清理重点。在此基础上,又对我市历年来出台的奖励政策及其依据的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了全面、到位、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增强文件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2)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今年,我办按照《2017年溧阳市18项重点工程(工作)》的安排,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溧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范围、相关部门职责、合同起草、法律审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备案和归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使政府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办法》出台后,我办又专门在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予以解读。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机制。我市在2012年就出台了《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了一系列行政决策程序,对提升政府决策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该文件的规定相对比较原则。今年,我办按照年初的重点工作安排,起草了《溧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部门职责,详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归档制度,现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实施。。
(4)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是今年常州市地方性法规的正式立法项目,今年以来,我办全力配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州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修改完善草案,在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丰富社会参与渠道等方面,克服专业领域知识障碍,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寻求突破,为按期限高品质提交草案贡献了智慧与辛劳。目前,《条例》已经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已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和政府开展的立法工作,分别参加了省法制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条款相关情况调研”以及常州市法制办组织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立法调研活动和座谈会议,并结合溧阳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法制审查,发挥法制保障作用。
(1)健全议题审查机制。今年以来共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的各类政府文件和决定149件,包括“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若干意见”“明确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先后参与区域供水一体化、管道燃气推广、文明城市创建等多项决策,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55件,审查精准扶持协议、智慧城市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等政府合同22件,充分发挥了政府决策法律审查和法律咨询职能,为行政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强化对部门行政行为的法制监督。一是对部门送审的拟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文书,严格要求部门必须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完整的送审材料,对缺少必要材料的不予审查通过。二是突破以往只审查以市政府名义作出文书的做法,通过多种渠道规范部门的行政行为。今年审查并提出建议的涉及住建、规划、城管、国土、安监、卫生等多个部门。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开展,切实增强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年我办根据上级部署,牵头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溧阳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主要职责、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化解机制。今年以来,我办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审查、合同谈判、专家论证等,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经济、民生、改革等基层工作各个层面。
4.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常州市在相关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和常州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在社渚镇、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要求,我办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地,牵头起草了《市政府关于在社渚镇、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昆仑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并在充分考虑两个试点单位承接能力的前提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接,确定首批下放的权力清单。目前《决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开展“两法衔接”相关工作。上级正式建立并投入使用了新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相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办紧跟步伐,向全市26个单位发放了信息共享平台密钥,组织全市各部门学习使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指导他们进行实务操作,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共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03张,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9张,我办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把好新进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科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组织执法部门骨干人员和新领证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4)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受案总量比去年增长75%,针对当前实际情况,我办进一步提升参与主动性,明确分工职责,充实人员力量,充分体现“不推诿、乐担当”的精神。
5.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受理25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1%;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其中,作出撤销决定3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2件,直接纠错率达30%,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的意愿进一步增强。
(2)指导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11件,其中以部门为被告的92件,以市政府为被告的有19件,包括市政府因复议为共同被告的12件,目前法院已经作出裁判10件,全部维持。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初预算收入183.9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22.67万元,增加61.28万元,增比49.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费补贴增加、政府法律顾问团费用、购置办公设备。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7年初预算收入183.9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22.67万元,增加61.28万元,增比49.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费补贴增加、组建律师顾问团。
2017年决算收入268.72万元,上年决算收入171.52万元,增加97.2万元,增比5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费补贴增加、政府法律顾问团费用。
2017年决算支出268.72万元,上年决算支出171.52万元,增加97.2万元,增比5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交通费补贴增加、政府法律顾问团费用、购置办公设备。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7年总收入26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2万元,占比100%。
(2)2017年总支出268.72万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行政运行(款)支出141.36万元,占比52.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支出59.77万元,占比22.24%;事业运行(款)支出30.77万元,占比11.45%。
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支出18.67万元,占比6.95%;提租补贴(款)支出18.16万元,占比6.76%。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法制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3万元,减少 15.15 %。年初预算 2万,完成预算的84%。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 1.6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17 年度全年接待19批次,93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调研工作,省内法制系统的学习与交流,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等。
法制办2017年度会议费决算支出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97万元,减少 15.54 %。年初预算 5.5万,完成预算的95.82%。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个,参加会议263人次,主要为《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论证和征求意见,社渚镇和昆仑街道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工作多次召开会议。
法制办2017年度培训费决算支出13.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3万元,增加 14.19 %。年初预算 14万,完成预算的99.43%。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 批次,461 人次。主要为全市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1)2017年决算收入数为26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72万元,占比100%。
(2)2017年决算支出268.72万元,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08.95万元,占比77.76%,项目支出59.77万元,占比22.24%。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本单位属财政零余额帐户,年终无资金结余。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暂无。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零余额帐户单位,年终无资金结余,无负债。2017年度本部门资产21.53万元,为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 1.67万元,增加8.41 %。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年终无负债。
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
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 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 反映部门(单位) 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