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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站所):
为进一步强化镇机关公职人员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纪律严明、文明办公、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明确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上下班纪律。严格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能晚到或早退的,要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能晚到或早退的,要提前告知分管领导。
二、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开门办公,维护办公秩序,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允许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闲聊。在办公用纸、用水、用电等方面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严禁铺张浪费。
三、严明请假纪律。党政副职领导请假,报书记、镇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镇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书记、镇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镇分管领导批准。机关人员请假一律要填写《请假条》,具体请假手续按照戴委发〔2016〕153号文件执行。
四、严明值班纪律。值班实行24小时制。值班时间内,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原则上必须在政府大院内,遇有突发情况可外出处理。工作日夜间9:00前,周末、节假日早上8:30-夜间9:00,带班领导必须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在党政办公室值守,否则视为脱岗。
五、严明来访接待纪律。遵守“首问责任、层级管理”原则。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首次接待者要使用文明用语,负责引导、转接或上报,坚决杜绝“生、冷、硬、横、吵、吼”等行为。
以上规定,镇纪委要积极履行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镇组织部门要将机关人员遵守纪律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中共溧阳市戴埠镇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