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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溧阳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戴埠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综合执法工作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成员单位
组长由戴埠镇分管教育副主任担任,全面统筹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成员单位由戴埠镇社区教育中心、戴埠派出所(消防中队)、戴埠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戴埠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戴埠城管、戴埠文化站、戴埠安监站等有关单位部门组成。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戴埠镇社区教育中心 :主要负责牵头、联络工作。
戴埠派出所(消防中队):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指导;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戴埠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指导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规范经营范围。
戴埠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房屋装饰装修安全工作指导,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戴埠城管:配合联合执法;开展与教育培训有关的镇容、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整治;及时向组织移交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线索。
戴埠文化站:负责联合执法整治过程中文化类培训和体育类培训问题的处理指导工作。
戴埠安监站:参与联合执法。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