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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超市自办小菜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43854/2018-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社政发〔2018〕5号
发布机构:
社渚镇
产生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18-01-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超市自办小菜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社政发〔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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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部门:
为规范菜市场经营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使我镇广大的消费者过一个和谐祥瑞的春节,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于
2018
年
1
月起至
2
月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超市自办小菜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超市自办小菜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自办方和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堵问题食品农产品流入自办小菜场,确保场内场外菜市场食品农产品质量一致,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二、整治对象
超市自办小菜场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镇食安办牵头协调社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镇行政执法局、社渚镇农产品监督管理站和社渚兽医站要对辖区内的超市自办小菜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写《超市自办小菜场调查摸底汇总表》,建立台账,全面了解超市自办小菜场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督促自办方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开展集中检查执法。镇政府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检查执法,重点检查超市自办小菜场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等制度,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全部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按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是否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自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等制度;是否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和进货查验等制度、经营场所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规范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经营行为,责令改正到位,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规范一个。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促进菜市场自办者、入场销售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四、
时间与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2018
年
1
月)
镇食安办对辖区内的超市自办小菜场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场,超市自办小菜场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8
年
1
月
-2
月)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整治期间要结合当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在全覆盖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
超市自办小菜场要及时提供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水产品孔雀石绿、违禁药物添加、瘦肉精和抗生素药物残留检测报告。有关
职能部门
要突击抽检,发现问题后要依法处置市场方经营违法违规者
,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总结阶段(
2018
年
3
月)
各
职能部门
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分析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破解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超市自办小菜场市场调查摸底汇总表》《超市自办小菜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
2018
年
1
月中旬前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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