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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规模养殖场(户)、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决定自3月16日至4月30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现将《2018年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8年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方案
2.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台账
3.南渡镇2018年度村级防疫员名单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 日
附件1:
2018年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
春季防疫行动方案
为推进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春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春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此外,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对牛羊布鲁氏菌病坚持实行不免疫、监测清群防治策略。猪、牛、羊免疫标识配戴率100%,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相关记录与标识相符,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免疫操作,按时上报免疫进度及免疫抗体监测等周报信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春防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要求。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鸽子,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 Re-1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2、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可根据抗体监测及本场防疫工作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散养家禽主要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免疫。
推荐免疫程序:
(1)种禽、蛋禽以及生长期超过70天的肉禽,实行2次免疫。一般在14日龄进行初次免疫,间隔3-4周后进行第2次免疫。
(2)对于生长期少于70天的肉禽,在14日龄进行1次免疫。
(3)对于人工饲养的鸽子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免疫方法
一般采用家禽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2-5周龄鸡,每只0.3毫升;5周龄以上鸡,每只0.5毫升。2-5周龄鸭、鹅,每只0.5毫升;5周龄以上的鸭每只1毫升;5周龄以上的鹅,每只1.5毫升。具体免疫接种及剂量按疫苗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4、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免疫效果判定。家禽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二)牲畜口蹄疫
1、免疫要求。对所有猪、羊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羊使用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或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或三抗原)。另外,猪A型口蹄疫是否实施免疫,将以省级另行通知为准。
2、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防期间进行1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可以对散养户实施程序免疫。
推荐免疫程序: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猪羊)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1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3、免疫效果监测。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O型口蹄疫:全病毒灭活类疫苗采用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4、免疫效果判定。O型口蹄疫:全病毒灭活类疫苗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
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1、对1月龄以上新生羔羊和未免疫的成年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羊免疫21天后,用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所有应免羊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
对猪实施全面免疫。
1、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猪使用猪瘟活疫苗进行免疫,新生仔猪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1次。
2、所有散养猪进行1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猪免疫21天后,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所有应免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对猪进行全面免疫,鼓励有条件的场(户)实施强制免疫退出试点。
1、新生商品仔猪断奶前后使用弱毒苗初免,4个月后再免疫1次。
2、种母猪70日龄前免疫程序参考商品猪免疫程序,70日龄后,每次配种前使用弱毒苗免疫1次。
3、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1个月后再免疫1次,之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1次。
4、散养猪进行1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猪蓝耳病抗体间接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所有应免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对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种鸡、商品蛋鸡:根据其饲养周期开展相应免疫工作,其中:1日龄时用弱毒疫苗进行初免,7~14日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第2次免疫,12周龄用弱毒疫苗或灭活苗进行第3次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用灭活苗进行第4次免疫。开产后根据抗体情况适时进行补免。
2、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灭活苗初免,2周后再用弱毒疫苗强化免疫1次。
3、所有散养鸡集中免疫1次。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鸡只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免疫抗体,血凝抑制价≥25判定为合格;应免鸡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6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3月16日到3月20日,镇畜牧兽医站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安排村级防疫员做好辖区内畜禽散养户免疫工作。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各规模养殖场(户),制定免疫程序,经兽医站备案后实施程序免疫。
3、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4月21-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样品送检,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
各村(社区)于4月30日前上报春防免疫台账。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春防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养殖场(户)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养殖主体是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规模自免场“三到位,三落实”,小规模及散养畜禽实现“五统一”,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为强制免疫病种退出、“先打后补”、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的试点工作推进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免疫抗体监测。要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联系人:陈悦婷 芮忠鹤
联系电话:87628919 QQ:474087627
附件2:
南渡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台账
村/养殖场(盖章)
组别
畜主
口蹄疫
小反刍兽疫
高致病性蓝耳病
猪瘟
高致病性禽流感
新城疫
猪
牛
羊
鸡
鹅
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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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员: 负责人: 时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