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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为确保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迅速、高效地处置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常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溧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附件1),并成立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领导小组及预备队(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附件2: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领导小组及预备队成员名单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畜牧业生产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常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溧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目录
1、总 则
2、组织体系及职责
3、善后处理
4、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5、附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畜牧业生产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常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溧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响应机制
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的性质、危害程度,依据国家规定,非洲猪瘟疫情启动特别重大(Ⅰ级)响应机制。
l.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渡镇辖区内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服从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镇应急队各成员部门要按照预案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备队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镇预备队成员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2.1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南渡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条线对接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统战委员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非洲猪瘟应急预备队,其成员单位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镇党政办公室、镇财政所、市场监管局南渡分局、城管中队、南渡派出所、南渡交警中队、南渡交管所、镇民政办、南渡中心卫生院、各村委等有关部门组成。
2.2日常管理机构
2.2.1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安排部署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工作,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2.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畜牧兽医站:负责制订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本辖区实施封锁区域的建议,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对非洲猪瘟疫情扑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联络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扑杀器、防护服、尸体袋、消毒药等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工作。
党政办公室:做好非洲猪瘟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负责疫情扑杀工作车辆的调度工作。联络疫情处置点所在行政村,预备生石灰1吨,防水布2000平方米,挖掘机3台,装卸车2台。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情。
财政所: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经费的安排,并加强防控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市场监管局南渡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产品交易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监督管理消毒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疫点和疫区内的生猪扑杀和深埋工作。
派出所:维持处置现场秩序,做好疫区内安全保卫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工作。
交警中队:做好疫区及周边道路封锁,在疫情处置期间对通往疫区道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工作。
交管所:协助交警中队做好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工作。
民政办: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监测相关人畜共患病在人群中发生情况,做好疫区内村庄、居民生活区的消毒防疫工作。
各村委: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动员搬迁,维护稳定,扑杀选址等工作。
3.1后期评估
非洲猪瘟疫情扑灭后,市农林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3.2奖励
对参加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
3.3 责任
对在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 灾害补偿
因扑灭和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3.5 抚恤和补助
对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
3.6 社会救助
认真做好疫区生猪养殖户的安置、安抚工作,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镇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由各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且相对固定。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5.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的要求,非洲猪瘟疫情的形势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5.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2:
南渡镇防控非洲猪瘟应急领导小组
及预备队成员名单
一、组 长:王鹏程
二、副组长:史晓俊、虞水生、施留平、顾 薇、陈家敬、彭爱国、朱志伟
三、应急预备队成员:
农服中心:居永华
兽医站:马巍陵
党政办:张 凯
财政所:杨信芳
市场监管分局:管 军
城管中队:许云亮、全体城管队员
派出所:史天舒
交警中队:高 波
交管所:丁 东
民政办:李赵斌
卫生院:孙青松
各村委:全体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安排部署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工作,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史晓俊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