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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年”工作主题,为进一步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质、高效地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
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姚国良 镇政协工委主任
副主任:顾 薇 镇副镇长
王伟伟 镇副镇长
施留平 镇副镇长
成 员:吴忠波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萍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 光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主任
甘文君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书记
陈 婷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书记
王文杰 镇环保助理
沈 啸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办事员
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分工:
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由陈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定期对各领导服务项目推进情况跟踪、汇总以及公示更新。
项目前期代办由杨萍、甘文君负责,含工商注册、立项、能评、申请土地指标等协调、代办工作;
项目环评、安评、稳评、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协调和代办由潘光、王文杰负责;
项目建设手续由吴忠波、沈啸负责,含图纸报审、规划许可、审图合格、招投标、质安监、白蚁防治、施工许可、消防备案、水电气申请等协调、代办工作。
附件: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制度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制度
为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主动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办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南渡镇区域内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委托办理。
2、无偿代办。除上级部门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代办项目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3、全程服务。服务中心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专人对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服务。
4、合法高效。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代办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代办范围
南渡镇区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
1、常州市、溧阳市确定的重点项目;
2、南渡镇确定的重点项目;
3、其它需代办事项;
三、代办内容
1、投资主体确立阶段的企业名称预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2、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3、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类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4、权证办理阶段的土地登记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5、涉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
6、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办理,服务中心提供相应协助、指导服务。
四、代办职责
1、材料报送;按照上级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材料清单,协助投资者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报批流程,及时报送审批材料。
2、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代办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投资者反馈项目办理情况。
3、代办时效;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归档整理;对代办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对投资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五、工作机制
1、实施定点服务;以项目为单位,每一项目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组长,其余成员为组员,以“分管领导+组长+组员”的工作模式开展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工作。
2、实施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牵头负责做好各自对应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组员配合组长做好服务工作。
3、实施分工协作制;组员按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对口联系上级行政审批部门,及时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进协调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分工不分家,注重团队意识。
4、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每月组长将服务工作成效进行汇报,组员将各自负责的代办工作向组长进行汇报。
5、实施挂牌公示制度;每月将工作进度进行挂牌公示。
6、实施学习交流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交流。
六、监督管理
1、全程监督;对项目代办实行全过程督查,确保代办项目手续按时办结。
2、专项考核;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与服务人员的年终奖金相挂钩。
3、定期回访;定期与投资项目单位进行回访,进行代办工作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