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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关于成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38/2018-0007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18〕49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18-09-19 发布日期:2018-10-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南渡镇关于成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南渡镇关于成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南政发〔20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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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年”工作主题,为进一步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质、高效地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

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姚国良   镇政协工委主任

副主任:顾  薇   镇副镇长

王伟伟   镇副镇长

施留平   镇副镇长

成  员:吴忠波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萍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  光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主任

甘文君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书记

陈  婷   镇经贸服务中心副书记

王文杰   镇环保助理

沈  啸   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办事员

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分工:

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由陈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定期对各领导服务项目推进情况跟踪、汇总以及公示更新。

项目前期代办由杨萍、甘文君负责,含工商注册、立项、能评、申请土地指标等协调、代办工作;

项目环评、安评、稳评、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协调和代办由潘光、王文杰负责;

项目建设手续由吴忠波、沈啸负责,含图纸报审、规划许可、审图合格、招投标、质安监、白蚁防治、施工许可、消防备案、水电气申请等协调、代办工作。

附件: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制度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南渡镇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制度

 

为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主动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办原则

1、自愿委托。凡在南渡镇区域内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委托办理。

2、无偿代办。除上级部门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代办项目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3、全程服务。服务中心承接代办项目后,明确专人对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服务。

4、合法高效。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代办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代办范围

南渡镇区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

1、常州市、溧阳市确定的重点项目;

2、南渡镇确定的重点项目;

3、其它需代办事项;

三、代办内容

1、投资主体确立阶段的企业名称预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2、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3、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类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4、权证办理阶段的土地登记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5、涉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

6、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办理,服务中心提供相应协助、指导服务。

四、代办职责

1、材料报送;按照上级行政审批部门规定的材料清单,协助投资者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报批流程,及时报送审批材料。

2、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代办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投资者反馈项目办理情况。

3、代办时效;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归档整理;对代办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对投资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五、工作机制

1、实施定点服务;以项目为单位,每一项目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组长,其余成员为组员,以“分管领导+组长+组员”的工作模式开展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工作。

2、实施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牵头负责做好各自对应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组员配合组长做好服务工作。

3、实施分工协作制;组员按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对口联系上级行政审批部门,及时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进协调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分工不分家,注重团队意识。

4、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每月组长将服务工作成效进行汇报,组员将各自负责的代办工作向组长进行汇报。

5、实施挂牌公示制度;每月将工作进度进行挂牌公示。

6、实施学习交流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交流。

六、监督管理

1、全程监督;对项目代办实行全过程督查,确保代办项目手续按时办结。

2、专项考核;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与服务人员的年终奖金相挂钩。

3、定期回访;定期与投资项目单位进行回访,进行代办工作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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