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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资三化”工作要求,溧阳市委农工办、溧阳市监察局、溧阳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制度的实施意见》(溧委农〔2017〕20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南政发38号)附件:关于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制度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