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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印发的《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溧政发[201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资产排查
各单位对所属资产出租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并登记造册,对出租合同不规范的及时调整。
二、规范出租程序
所有合同到期后,原则上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拍卖行等中介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实施。所有租赁合同均需按照《溧阳市企业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标准格式来签订。
三、加强监督管理
局将定期对所属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9日
附件: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