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溧阳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建设,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推动高校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根据《高校溧阳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绩效考评办法》(溧科发〔2018〕3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校溧阳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国内外高校与市、镇(区)两级政府、市科技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考评期限
本次绩效考评统计数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评方法
采取自评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的服务条件、运营管理、运行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给予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一定经费奖励。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596418380@qq.com。
2、书面申报材料需经所属镇(区)政府审核盖章,一式三份,统一由各镇(区)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溧阳市东大街182号科技大楼四楼405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 沈舒雯
联系电话:87172810
附件:高校溧阳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绩效考评申报材料
溧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1日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溧阳技术转移中心(分中心)绩效考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