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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效利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大研发投入,根据《溧阳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实施方案》(溧科发〔2017〕30号、溧财企〔2017〕10号),现就2018年溧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券发放对象
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为我市有研发经费支出的企事业单位,为深度接轨南京,推动南京科技创新资源南下,重点支持与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平台等开展技术合作的单位。申请科技创新券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规范;
2、与开展合作或委托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二、创新券用途
科技创新券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用于单位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平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等非关联单位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以下服务:
1.购买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
2.购买科技服务(包括研发设计、科技咨询、技术解决方案、知识产权保护等);
3.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发生的检验检测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科技创新券应提交如下材料:
1、溧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可行性报告;
5、合同书或协议书等;
6、发票、付款凭证等;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科技创新券实行实名制备案,每张编号唯一且与持券单位对应,每张面额5万元,有效期1年,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
(二)对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活动发放创新券,且对应付款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三)各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市科技局、财政局对创新券申请材料申报不实,恶意骗取创新券的单位列入信用“失信名单”,五年内不再受理其科技创新券申请。
(四)书面申请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请书、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两份,统一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6418380@qq.com。
六、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溧阳市东大街182号科技大楼四楼405室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联系人:沈舒雯,87172810。
附件:1、溧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溧阳市科学技术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溧阳市科技创新券申请书2018.doc
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