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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财政所、各科室(中心):
根据省、常州市财政监督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在对各科室2018年度监督检查(调研)项目汇总、复核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调研)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严格计划执行。各科室自行组织的检查项目实施时,按照相关检查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检查,明确检查重点,保证检查质量和时效,检查结束后,将形成的专题检查报告抄送监督检查科。
二、密切配合协作。监督检查科积极协调、配合各科室做好检查相关工作;由监督检查科牵头组织实施的检查(调研)项目,相关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完善检查方案,共同做好查前培训,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省市联动项目。对省财政厅、常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联动检查项目,积极配合,认真参与,根据省市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四、加强成果利用。通过财政检查,帮助和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建立健全相关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促进财政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财政检查在完善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溧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监督检查(调研)项目计划表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4月8日
溧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监督检查(调研)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