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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溧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发布及时,资料真实。
三、工作职责
(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局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整理;
(二)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必须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工作要求;
(三)上报的信息可以提交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
四、工作程序与时限
(一)本单位需网上发布的内容,应先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送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二)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科室上报信息及时进行审核。一般内容在2-3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
(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内容,由专人负责及时在网上发布,一般内容在2日内上网发布,紧急内容在1日内上网发布。
溧阳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