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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对照更高标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富民增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赋予民政的职责任务,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领导统领民政工作,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民政工作中。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锤炼党性修养,养成优良品质。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构建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打造绝对忠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的民政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及省市具体落实精神,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坚决抓好执行。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严肃整改,务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继续落实好“三大一实干”和“对标找差”等活动。持续加强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到位。
二、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相衔接、精准救助、急难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上求突破,筑牢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从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830元左右。将全市所有符合“三无”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从每人每年10600元提高到11300元左右,分散供养从每人每年9600元提高到10300元左右。城市“三无”人员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40元提高到1640元左右。积极稳妥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我市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好民政系统“阳光扶贫”、陕西省汉阴县、白河县挂钩扶贫和“双挂双促”工作。探索对因疾病、教育和突发性灾祸等原因,家庭短期内刚性支出超过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做好救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措施,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善操作流程,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的制度功能。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继续做好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联网对接和数据交换工作,依法开展核对,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和公平性。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力量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三、着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有力有序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入家庭、社区、校园、医院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逃生避险与自救互救技能。开展灾情信息员培训,全面提高灾情信息员业务水平。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健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应对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
四、持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关爱服务等制度,切实加强特困供养老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等重点人群的养老服务。继续加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0%。继续推进如意小食堂建设,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试点村试点建设如意小食堂 1-2 个,在城区、昆仑街道与天目湖镇建设如意小食堂4个。。加强虚拟养老院建设,推广线上线下联动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力争引进1家国内外知名养老品牌投资高端候鸟式养老项目或高端照护式养老项目。积极提升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运用公办民营等形式,探索成立或引进品牌养老服务工作对镇级敬老院统一管理。以《溧阳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为引领,推动养老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对部分设施落后的养老院进行改造。切实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落实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活动和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暨“新时代寿乡绿色发展与美好生活”(溧阳)高峰论坛。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大力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五、加快推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及《江苏省慈善条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依法规范慈善活动。完善慈善组织相关公示信息,按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及时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上级精神,完善慈善组织内在约束与外部监督机制,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保持福彩发行安全稳定,推动彩票销售稳中求进,促进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细化规范各项保障举措。进一步发挥好留守儿童联席会议作用,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无人监护”“无力监护”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覆盖成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做好信息补录工作,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建立信息档案。探索将困境儿童纳入系统性救助范围,按照散居孤儿抚育标准的一定比例为困难儿童发放抚育金,保障其成长过程中的合理支出需求。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
六、深入推进社区创新治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巩固“政社互动”全覆盖成果,提升“政社互动”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推进“三社联动”扩面增效,普遍推行公益创投、购买服务、设置社工岗位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各项建设事业。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新标准,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重点提升改造不少于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依托城乡社区网格,积极开展“微自治”,培植“微组织”,推行“微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和高效化。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在“百姓议事堂”实现村级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百姓议事堂”工作机制,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民主监督公开、规范、长效。建立健全镇区(街道)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科社工”和为民服务代办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七、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省级实施意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新时代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市级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继续实施镇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继续稳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僵尸组织”的清除工作。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治理改革、乡村振兴等,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参与陕西脱贫帮扶工作。
八、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切实抓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实务拓展,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不断深入发展。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加强城乡社区社工专业岗位开发,大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开展。利用“国际社工日”、“学雷锋月”、“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契机,加大《志愿服务条例》、社工专业岗位开发等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优秀社工和志愿者、优秀案例、优秀项目征集评选活动,推动更多的群众关注和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形成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
九、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运用,根据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资料,修订行政区划图和城区地图,编撰《地名志》、《地名录》,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地名服务。加强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继续完善历史地名保护名录,适时申报国家地名文化遗产。继续抓好平安边界创建,高标准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推进力度。完善收养评估流程和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完善全市公墓发展规划,启动建设市镇两级生态公墓,严格管控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新增散坟;推进殡仪设施改造提升,提升殡仪服务能力。踏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机制,组织开展好“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活动,严格实行救助工作全程痕迹管理,切实加强站外托养机构管理,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十、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抚恤补助梯度结构和动态调整机制。着力加强优抚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优抚工作制度,规范优抚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优待抚恤补助资金的使用,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坚持兼顾“普惠、优待”的原则,为全市优抚对象发放“光荣人家”牌,进一步增强优抚对象荣誉感;坚持兼顾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节日慰问制度,进一步增强优抚对象幸福感。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培训方式,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确保整体整体参训率达到80%以上,“双证”获取率不低于90%。根据条件实施退役士兵村官选聘工作,拓展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途径。深入开展“实事拥军”等活动,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实施以助力退役士兵安置、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助力军人子女入学“三助力”工程,切实为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大力培育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拥军优属志愿者和行业拥军优属队伍。扎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开展好烈士公祭等活动,丰富人文关怀服务内涵。
十一、持续推进民政规范化和氛围建设。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年度任务,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对民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工作细则等进行标准化梳理、发布,做到权力行使依法依规。推动服务方式改革,结合政务“一张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广“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服务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民政服务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更广范围引入社会力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慈善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构建群众互助机制等,集聚政府、社会、群众、市场的力量,共同致力于民政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以“为民爱民”为灵魂的民政文化自信,加强民政宣传,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有情怀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