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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市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要求。为努力营造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将《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殡葬、新风尚”2018年清明殡葬活动月的通知》(常民事〔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贯彻执行。请各镇(街道)民政办于3月27日前统一上报 《2018年清明节观测点基本情况表》,4月5日至7日每日15时前统一上报 《2018年清明节观测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