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展示社会组织良好形象,积极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激励社会组织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建设和为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溧阳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优秀社会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表彰名额
评选对象:溧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
表彰名额:优秀社会组织10家。
二、评选条件
(一)2017年度年检结论合格;
(二)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三)评估等级3A(含)以上的优先考虑;
(四)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五)具备溧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三、评选标准
(一)模范遵纪守法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5年内没有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或情况属实的举报。
(二)自身建设过硬 严格按章程办事,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决策科学民主,运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专业化程度高,领导班子团结,重视党组织建设,党建功能有效发挥。
(三)作用发挥显著 紧跟改革步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协助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面主动作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事宜,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
(四)社会形象良好 坚持非营利性组织宗旨,自觉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可信的活动品牌,有可学、可看、可复制的项目或经验,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在所在领域、行业具有较高权威性、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2018年11月26日—12月2日)
优秀社会组织的申报,采取社会组织自荐、各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由业务主管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8年12月2日前报溧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需申报材料:
1、溧阳市优秀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合格记录;
4、社会组织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评估文件复印件;
5、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图片及有影响力的媒体宣传报道;
6、社会组织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7、获得溧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文件。
(二)审核(2018年12月2日—12月9日)
市民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价,确定拟表彰的优秀社会组织名单,在溧阳市社会组织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民政局进行复核。
(三)表彰(2018年12月18日)
对评选出的优秀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授予优秀社会组织称号,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各业务主管单位对自荐的社会组织出具审核推荐意见,也可以进行直接推荐,报溧阳市民政局最终审定。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表彰质量 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把评选表彰作为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发掘、推介我市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不断提升我市优秀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2日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仅需1份),统一报送至溧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19-87278703
报送地址: 溧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溧阳市南大街137号308室)
附件:溧阳市优秀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一、基础信息
社会组织名称
成立
时间
评估
等级
业务主管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
方式
办公场所
开 户
银 行
开户名全称
银行账号
年检情况
2017年度年检结论
业务范围
近五年获
表彰情况
(表彰单位及时间)
二、简要材料
(社会组织发展状况、活动成效及产生的社会影响等,不超过2000字)
(简要材料)
溧阳市优秀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三、社会组织申报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四、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五、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市民政局
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