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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
受恶劣天气影响,我市于24 日至28日连续遭受暴雪侵袭,据初步统计全市雪灾紧急转移人口187人,其中分散安置97人,集中安置90人,严重损坏农房2间。大量蔬菜大棚、养殖场棚、市场顶棚、加油站顶棚、工业厂房被压塌或受损。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制定救灾方案,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严格执行灾情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灾情2小时必报制度等报灾制度。全市民政干部日夜奋战在雪灾一线,深入村组,全面开展防灾、查灾、核灾工作,走访排查五保户、低保户和困难户住房安全,真正做到了一户不漏,全市1万余名低保、五保对象未因雪灾发生一起伤亡事件,为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虽然暴雪已停,但是暴雪引起的灾害仍在持续,现将雪后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后期安全保障工作
针对目前已经转移安置的对象,要联系专业机构对其房屋进行安全评估,未确认安全状态之前一律不许返回入住,同时各镇要做好转移对象的过渡期间的生活救助工作。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本镇(街道)辖区内困难群众居住的危房,重点是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住房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并填报《困难群众居住危旧房屋排查情况登记表》,纸质稿请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救灾科,电子稿请发送至低保邮箱;纸质稿与电子稿同时上报。
三、做好值班和灾情信息报送工作
各镇(街道)要继续加强灾害期间应急值守,派专人值班,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街道)、村(居)两级灾害信息员要认真落实好灾情报送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要求报送灾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分别于每日上午6点前和下午2点前上报灾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做好灾民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
各镇(街道)要根据《江苏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五、做好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
各镇(街道)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函〔2011〕221号)要求,积极开展灾后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对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的散居五保户、低保户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对象予以重点帮助和扶持。
溧阳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9日